耿,想砍多少就砍多少,只恨爹娘没给我多生几只脚。如果君王不砍我的脚而砍别人的脚,我会嫉妒得发疯。我最痛心的是君王不知道我被砍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最寝食不安的是君王不明白我的忠心,我最忧心如焚的是君王以为我被砍了脚会对他怀恨在心──如果君王为此而不安心,那我就万死莫赎了。’在奴才看来,君王虐待自己,就是要自己做他的奴隶;君王不虐待自己,就是不要自己做他的奴隶了。所以,被君王砍脚杀头,就是无上幸福、就是皇恩浩荡!”
公韧骂道:“纯粹的奴才,也就是心奴,这才是最可怕的。”
公韧也讲了一个故事,说:“赵盾的门客(奴才)程婴、公子杵臼舍命救护赵氏孤儿,前者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后者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程婴十几年忍辱偷生,直至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为赵家复仇后,也自尽而死。”
陈少白也说:“这是纯粹的身奴加心奴。”
《论自由》,又叫《自由原论》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约翰穆勒的著作。该书是自由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论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在西方被高度评价为“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
《论自由》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穆勒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论自由》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穆勒对自由的讨论之中。穆勒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
公韧鼻子哼了一下说:“当今的中国,还谈得上什么自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皇帝是一人说了算,一切人都得听他的,要是不听他的,那就是不忠,那就是叛民。”
陈少白说:“现在也不能全这么说,这个光绪还是不错的,已经开始了一点儿言论自由,也让有的汉人说了几句真话,就是慈禧、荣禄之辈太坏。可惜啊,可惜,就是这点儿自由,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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