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看,你看,书上写着若夫民则固未尝仰衣食于君,而君则实仰衣食于民者,何得视民为奴隶者哉?皇帝、西太后和那些赃官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既不种地,又不织布,全指望人民供他们衣食,为什么他们反过来要统治我们。太不像话了?太不合理了?”
《万法精通》又叫《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此书由清末著名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严复翻译。
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孟氏有一个著名的段子,就是:“下级给上级送礼,而上级对下级没有任何义务,于是上下级合伙对人民没有义务。人人都认为每个上级对下级都没有义务,只有人民对各个上级有义务。在那里,人的命运与牲畜别无二致,只有本能、服从和惩罚……”
孟德思鸠还说:“一种奴隶精神统治着亚洲,而且从来没有离开过,在那个大陆的全部历史中,不可能找到任何一点自由精神的痕迹,只能看到奴隶制的耀武扬威”;“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
陈少白讲了一个故事:“奴隶分为两种:身奴与心奴。身奴就是普通的或被迫的奴隶,心奴就是心甘情愿的、自动献身的奴隶。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被而刖其左足。武王即位,和又献之武王而被刖其右足。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哭于楚山之下,三天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和曰:‘我不是为自己的脚被砍掉而伤心。只要君王能识宝,砍去双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的双脚本来没什么别的用处,长在身上就是为了让君王高兴,今天不高兴砍去一只,明天不高兴再砍去一只。只要君王知道我有多幺忠心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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