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没有说话,而是循循渐进,好似一个演讲人员一般。
吕广很快便看到了这份文件。
他盯着上面的文字,眉头拧成个疙瘩,眼神中流露出思绪。
很明显,材料上的文件......与金律师所言相差不多!
「综上!」
「在十字路口,王平致死一事,犯罪嫌疑人有多方角度可以证明其严重侵害的暴力行为,是因「精神病」所导致。」
「审判长,我想,《刑法》中针对上述这番存有明确的定义。」
金律师再次开口,他的话语在不知不觉间,竟形成一个事实+质证+依据」的辩护逻辑!
「即《刑法》第18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其中,18条第一款,针对精神病这种特殊人员明确标出。」
「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经司法精神病监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
说到这。
他的声音逐渐增高,震的众人耳膜微微发鸣。
「综上所述。」
「我方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完全不构成公诉席诉书中所指控的《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他是因犯病才导致!」
故意杀人罪也要驳回?
是了,就是要驳回,哪怕不承担【交通肇事罪】,仅凶杀一人,如果是故意杀人...
那麽,死刑的概率也是有五成的!
而对方之所以砸钱...目的明显就是奔着打掉这指控来的!
骤然间。
「异议!」
「审判长,犯罪嫌疑人赵瑞」是驾车将死者王平」撞死,不是依靠本能的行为殴打!」
公诉席处。
检察官梁秉信眉头一沉,起身低声大喝,他道:「上述行为中,很明显可以看出被告人赵瑞在作案之际,是具备思考能力!」
他这话一出,不等众人思索过来。
金律师好似提前预料到一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以一句更大的声音袭去。
「但是它符合「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金律师盯着梁秉信的眸子,面色认真,语气真挚,他道:「《刑法》第18条第3款。」
「原文明确指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杀人,常规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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