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送走唐朝使团的那天傍晚,毛草灵屏退左右,独自登上皇城最高的观星台。
十年了。
从十七岁那年稀里糊涂被推进花轿,踏上这条未知的和亲之路,到如今二十七岁,成为这个国家最受爱戴的凤主。三千多个日夜,像长安城永不停歇的护城河水,看似平静,内里却汹涌着无数抉择、挣扎、欢笑与眼泪。
夕阳西沉,将整座皇城染成暖金色。远处,百姓家的炊烟袅袅升起,市集的喧嚣渐渐平息,孩童的嬉笑声从深巷传来。这是她用十年时间守护的烟火人间。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皇帝元稷不知何时走上观星台,手中拿着一件孔雀蓝织金斗篷。
“风大,当心着凉。”他替她披上斗篷,动作自然得仿佛已重复过千百遍。
毛草灵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向后靠去,倚在他怀中。元稷的手臂环住她的肩,两人一同望向远方。
“使团已经出城了?”她问。
“嗯,申时三刻出的南门。”元稷的声音低沉,“你三弟……哭了。说阿姐心狠,十年不见,好不容易有机会回家,却还是不肯。”
毛草灵闭上眼睛。她能想象那个画面——从小最黏她的三弟,如今也该是二十三四岁的青年了,却还在使者队伍里哭得像个孩子。
“我让使团带了三百车礼物回去。”元稷继续说,“丝绸、香料、西域美玉,还有你亲自挑选的乞儿国特产。另附国书一封,承诺每三年派使臣朝贡,开通两国边贸五市,永结盟好。”
“他会理解的。”毛草灵轻声说,不知是在安慰元稷,还是安慰自己,“总有一天会理解。”
元稷收紧手臂,下巴轻抵她的发顶:“灵儿,谢谢你选择留下。”
“不是选择。”她转过身,仰头看他,“是这里早已经成了我的家。你,还有这城中的每一个人,街角的豆腐西施,东市的说书先生,军营里那些一口一个‘凤主姐姐’的小兵……你们都是我的家人。”
晚风拂过,吹起她鬓边的碎发。元稷抬手替她别到耳后,指尖拂过她眼角的细纹——那是十年操劳留下的印记,在他看来却比任何珠宝都珍贵。
“十年了。”毛草灵忽然笑起来,“还记得我刚来的时候吗?连你们的官话都说不利索,第一次朝会,把‘户部侍郎’叫成了‘糊不糊涂’,满朝文武想笑不敢笑,憋得脸都紫了。”
元稷也笑:“怎么不记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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