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按手印,要他磕头就磕头。
他听着公堂之上,师爷代官府宣读他的罪状。
他心想:原来我叫孙井生啊。
比划真多,他如果要一笔一划照着写,要多吃力啊。他有点怨怪自己那个早就忘记模样的老娘和老爹:怎么能够给他起一个那么拗口的名字?
说什么这个名字是因为家里有一口井,他娘喝了那口井的水就有了他。真有意思。他娘之所以会有他是因为他爹娶了他娘,关那口井什么事?
他不会写字,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非常笨拙地在画押文书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圈。他手上还戴着沉重的镣铐,抬起来费劲,又没握过笔,握笔的姿势像是捏着一根筷子。导致那圈也没有画圆。他最后在文书撤走的时候视线追上去短暂看了一眼:如果今生还有什么遗憾,那估计就是那个不规整的圆吧。
这桩案子震动极大,为血案,公审。故而公堂之外围满了听审的百姓。有许多百姓不忍,或落泪或者破口大骂,有甚者哭骂出声。
他很奇怪。
为什么这些人哭的那么厉害?死的又不是他们家的人。
他不是把那一家全家都杀了吗?
怎么会有人为了一家不相干的人哭成这样?
真傻。
他挺心满意足的。
断头饭有鸡腿和猪蹄让他选。他选了鸡腿,看着油汪汪的,特别解馋。他还喝了一大碗烈酒,晕乎乎的被按倒在断头台上的时候,心满意足。他醉眼朦胧看着台下乌压压来看他砍头的人,心想,这辈子没白活。
人嘛,横竖都会死。
如果他没杀人,他就不会有二两银子,也不会痛痛快快吃十年的酒肉,也不会死了还有那么多人看他。他会悄无声息,像一只死老鼠那样,或者在今年,或者是明年,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默默无闻地饿死在穷巷或破庙。
无人知晓。
所以对比一番,杀人真好。
他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
......
身板强健一脸凶相的刽子手一口饮下一碗烈酒,照理喷出一口于大刀上,然后手起刀落,一颗人头就随着一声大喝与身躯截断。
一颗头颅滴溜溜滚落案台,又从断头台上一路滚下,落到了铺满尘土的地面。
孙井生伏法。
一个瘦小的,逼着眼睛的,麻木的一张脸,布满了尘土沾着鲜血的,滚到了陈大状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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