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金色吸管,把气运一滴一滴地吸上来,输送到整个地球联邦。塔的每一层都有不同的颜色——最底层是暗红,往上变成橙色,再往上变成金黄,再往上变成刺目的白,再往上就看不见了,因为光已经强到了人眼无法分辨的程度。
他们站在塔顶的一个圆形平台上。平台的地板是透明的,往下看能看到三千尺深的地底,贪婪核心在深处缓慢地搏动着,每一次搏动都让平台微微震动,像一个巨大的心脏把血液泵向全身。
平台的中央放着一张桌子。不是那种威严的、镶金嵌玉的、高高在上的桌子,而是一张普通的折叠桌,就是那种在夜市大排档里、卖炒河粉的摊贩用的、四条腿可以折叠起来的那种。
桌子的左边坐着一个人。
不,不是人。是神。
大魔王。
她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六岁,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衬衫的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密密麻麻的纹身——不是那种装饰性的纹身,而是活的数据流,文字和数字在皮肤上滚动,像股票交易软件。她的头发是黑色的,很长,扎成一个低马尾,几缕碎发垂在脸侧。她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和刚才困住他们的金色琥珀一模一样。
她正在吃一杯杯面。
“哦,来了。”大魔王用筷子夹起一根面条,吸溜一声吸进嘴里,咀嚼,吞咽,然后看向他们——目光先落在猪八戒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到梅小E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掠过贾琏,最后落在老鼠精身上,“你就是那个写诗的?”
老鼠精——梅二——从梅小E的手心里站起来,挺起胸膛,用尽全身力气做出了这辈子最勇敢的一个动作:他摘下了冕旒。
不是扔了,是端端正正地放在折叠桌上,然后退后一步,九十度鞠躬。
“是。”他的声音在发抖,但他没有哭,“是我写的。七万三千八百四十二首,全是烂诗。”
大魔王放下筷子,拿起冕旒,看了看上面的纳豆珠子——大部分已经被猪八戒吸进肚子里了,只剩下零星几颗孤零零地挂在空荡荡的珠串上。
“你知道这玩意儿为什么是纳豆做的吗?”她把冕旒翻过来,底部刻着一行小字。
梅二凑过去看——字太小,他看不见。
“因为纳豆是发酵的。”大魔王说,“发酵是一个腐烂的过程。你把黄豆放在那里,不管它,它自己就会烂,烂成黏黏糊糊的、臭烘烘的东西。但你要是在它腐烂到恰到好处的时候加一点调料,它就会变成美味。你的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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