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
这个数目户部完全是可以承受的。
这样的调整,引发了一些争议。
尽管说书办每年能够拿到手的俸禄,折合一百八十两白银,这和以前比较起来,有着天地之别了,要知道以前七品的知县,每年能够拿到的俸禄,也就是五十两到六十两白银左右。
谁都想着能够多拿一些俸禄,如此家里的生活自然会好很多的。
吏部显然是考虑到了这个原因,在制定了规矩之后,专门在早朝的时候做出了相应的说明,都察院也对此进行了说明,也就是说,官吏在拿到了这些俸禄之后,完全可以满足生活方面的开销,日子比寻常百姓好了太多,若是还有贪墨的事宜,那是严惩不贷的。
朝会也进行了几番的辩论,最终同意了吏部、户部和都察院拿出来的方案。
关键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南方和北方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赋税自然也是不一样的,譬如说南方的应天省、浙江省和福建省等地,赋税收入是很高的,这些地方商贸发达,地方上的官吏也辛苦很多,反观北方,差的就很远了,就算是稍微好一些的陕西,与南方诸多的省也没有可比性。
若是俸禄完全统一了,南方的绝大部分官吏都不会服气的。
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郑勋睿在早朝的时候,说出来了一个意见,那就是根据各省府州县情况的不同,户部在每年年底的时候,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所谓的奖励其实就是户部返回给各省的赋税收入,这一部分的收入,除开维持省府州县的日常开销,还可以用来奖励各级的官吏,收入少的地方,官吏自然就拿不到奖励了。
如此就拉开了收入的档次,不过这个档次拉的不会太大,因为户部返回的赋税收入有限,最多也就是赋税收入的两成左右。
圣旨下发到各地之后,官吏基本是平静的。
这一点再次出乎了郑勋睿的预料,好久之后他才明白过来,和以前比较,官吏的俸禄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尽管对于某些贪墨成性的官吏来说,这些收入算不上什么的,但是对于绝大部分想要做事情不愿意贪墨的官吏,这样的收入足够维持尊严,让家人过上体面的生活,就以江宁县为例,从八品的主薄每年的俸禄折合白银九百六十两,加上年底的奖励大约为一百五十两的白银,总收入折合白银一千一百一十两,这些俸禄,足够维持大家庭的开销,过上相对富足的生活了。
如此富足的生活,官吏没有理由不珍惜,毕竟派驻到省府州的都察院的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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