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南界,今天都隶属威县。这些地区的“飞地”有冠县十八村、邱县十八村、临清十八村、曲周十八村和鸡泽屯等地。各县的“插花地”虽都名为“十八村”,但此数并不准确。
义和拳运动是从冠县十八村的梨园屯民教矛盾中发展起来的。清同治八年(1869年),梨园屯的天主教民要求义分该村清康熙年间廪贡李成龙和其他富户为建玉皇庙所捐义学地。全村前、后街和西街均推出会首,连同地保共同商议:将义学田地按田股均分。四年后,教民分的三亩多地全献给了外国传教士修建教堂。教徒在意大利传教士梁明德教惑下拆庙盖教堂,引起村民公愤。民教双方均呈控到县,县令韩光鼎审断,允许在庙基上建立教堂。
光绪七年正月初九(1881年2月7日)该村举行玉皇神会,游人欢聚,挤开教堂大门,教民出来与村民发生口角。方济各教团、山东主教欧立爵以此为借口,纵容法使干涉。山东巡抚任道熔审断时,议定先将宅基归教民“暂行借用”,待教民另买到宅基地设立教堂后,再议归还原宅基地。
迨至光绪十三年(1887年)春,传教士费若思在该村指使教民王三歪等重建教堂房屋,扩充地基。再次激起村民公愤,绅民纷起,将教堂拆毁,重新建庙。后经18村梁庄耆绅潘光美调解,王三歪表示情愿将庙基归还,三街会首刘长安等人亦情愿另购宅基,为王三歪等新建教堂。但到了光绪十五年(1889年)十月,法使又依据方济会山东主教马天恩的无理要求,要强行在原庙宅基上建教堂。光绪十六年(1890年)五月,法使提出进一步要求,要让传教士与地方官当面商定交出庙基,重建教堂。据光绪十八年五月初六日(1892年5月31日)《总署收山东巡抚福润函》称,光绪十七年(1891年)腊月,山东巡抚饬东昌知府李清和提众训明,断令将庙宇让于教民建教堂,又恐民心不服,便令县令何式箴捐银二百多两“听民另购地基建盖新庙,设立义学。俟新庙工竣,再行拆毁旧庙,移置神像”。本来可以就此完结,但是,教民又扬言必须将控争之人按名拿究,方肯罢休,以至众情不服。于是在光绪十八年四月,梨园屯村民邀临清道人魏合意来玉皇庙住持,并将昔年办团练之枪械移存庙内,以图守御。
梨园屯的反教会斗争,最初表现为全民对抗,是“汉教”与“圣公会”的对立,后来变为在士绅领导下进行。1892年,在士绅领导的斗争失败后,村中侠义之士阎书芹等十八人出现,继续坚持反抗,被人尊称为“十八魁”。外国传教士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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