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
正是徐德。
此时。
只见徐德面带微微疑惑,好似是听错话语,疑惑道:「审判长,就上述审判台所说的问题,民诉方有个疑惑,想请审判台解答一下。」
「请问是否可以问询?」
疑问?这......案子不是都说的很明白了吗。
而且审判台所说的因素,正是第一次庭审时徐德口述的啊,这还能有什麽疑惑?
辩护席的蔡彭眼眸闪烁,略带疑惑。
公诉席上。
检察官郑通与检察官梁秉信二人深深叹了口气,没有心思去听徐德的疑问。
案子打到这个地步..
被告人甚至还旁若无人,丝毫没有愧疚的在法庭上这般悔罪没有人会有心情继续听什麽所谓的疑问。
两个人犹如被抽掉了脊梁骨,此刻瘫靠在椅子上,面无表情,抬头望天,眼神很是溃散。
甚至是。
旁听席处,已经有人的表情难看至极,低声唾骂两声,接着起身便向外走去。
而此时。
审判区中。
审判长吕广微微一顿,旋即颔首示意:「讲。」
话落。
「审判长,刚才,我听到审判台说,当事人赵瑞,在2003年,9月24日当天下午转移毒品总量44克。」
「对於这个44克的贩毒总质量,民诉代理人方有个小小的疑惑。」
空旷的审判区中。
左侧的民诉席上,徐德坐在的席位前,他表情淡然,手中拿着一份文件,开口道:「首先,审判长,在开庭之前。」
「我方曾了解过公诉方新提起的诉书,诉书中存在指控贩毒罪」。
「但,诉书中并未明确写明精准的贩毒克数。」
听到这。
吕广微微颔首,他觉得,徐德的疑问,大概率是在说诉书不够精准的事情,克数没有写在诉书中。
但实际上,实务中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诉书在指控贩毒罪时,需要写明克数。
因为贩毒这东西,你基本不可能找齐所有的毒品总质量,警方查获的和毒贩贩卖的数量大多不一致。
所以,写上总量却没相应的查获事实依据,会显得极其不严谨。
这就导致,实务中一般不会写进诉书。
就在吕广,甚至是蔡彭等人一致认为这就是徐德疑惑的核心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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