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安四年,腊月二十三。
沈昭宁站在镇抚司衙门的门槛外,看着檐下冻成冰棱的积雪,搓了搓手指。
门口值守的缇骑拦了她三次,她就退了三次。直到里头传来杯盏落地的脆响,那缇骑脸色一变,匆匆跑了进去,她这才跟着迈过那道门槛。
穿过两道回廊,她看见一间半敞的厢房。门口跪着两个穿青袍的官员,膝盖底下压着碎瓷片,血渗进砖缝里,却没人敢动一下。
沈昭宁绕开他们,在门口站定。
屋里烧着炭盆,暖意扑面。一个男人坐在案后,正用帕子擦拭指尖的水渍——方才那只杯子应当是他摔的。他穿着玄色的家常袍子,头发只简单束着,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
陆执。
二十四岁的镇抚司指挥使,手里捏着半个京城的眼线,朝堂上那些言官背地里管他叫“陆阎王”。
沈昭宁看着他,他也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谁让你进来的?”
“走进来的。”
陆执把手里的帕子扔到桌上,往椅背上一靠。他生得好看,眉眼间却带着股懒洋洋的戾气,像是吃饱了的狼,懒得动,但你若敢伸手,他能一口咬断你的腕骨。
“沈家三姑娘,”他念出这几个字,语气像是在嚼一颗没熟透的梅子,“你爹知道你来?”
“不知道。”
“那你来做什么?”
沈昭宁往前走了两步,在离他书案三步远的地方停下。她穿着素色的袄裙,外头罩着半旧的斗篷,头发上沾着没化尽的雪沫子。一路走过来,裙摆上溅了泥点,瞧着实在不像个侍郎府的小姐。
但她站得很直。
“来求陆大人一件事。”
陆执挑了挑眉。
“我爹被人告了,”沈昭宁说,“告他私通北戎,信物是一把匕首,据说是去年他托人送给北戎王庭的贺礼。刑部已经接了状子,年后开印就要过堂。”
陆执没吭声,只是看着她。
“那把匕首是假的,”沈昭宁继续说,“真的那把,三年前就丢了。丢在城西的清水巷,丢的时候,我十四岁,被人从巷口拖进去,差点死在那儿。”
陆执的眼神动了一下。
“那天有人救了我,”沈昭宁说,“他把那几个人杀了,把我送回家。我没看清他的脸,只记得他左手虎口有一道疤。”
她把视线往下移,落在陆执搁在桌沿的左手。
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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