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酌行以工代赈,提前征发部分春役,厚给口粮,勿使失所”等语。
处理完这份,他又拿起另一份,是刑部和大理寺关于数桩死刑复核的奏报。其中一案,是雍州某县民,因田土纠纷,愤而杀死邻人,按律当斩。但该犯年逾六十,且邻里证言,死者平日多行欺凌,县令初判亦认为“事出有因,情有可悯”,但州府复核维持死刑,刑部与大理论也拟照准。
李弘看着案卷,心中不忍。儒家讲“恤刑”、“慎杀”,《论语》有云:“子为政,焉用杀?” 他提笔在旁批道:“耄耋老人,激愤杀人,虽罪无可逭,然究其缘由,死者亦有过失。且县令初判已见怜悯。律法不外人情,是否可酌情减死,改为流刑,以彰陛下好生之德?”
批注完这几份,李弘已觉有些疲惫,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他自幼体弱,虽经精心调养,但精力终究不如常人。内侍连忙递上参茶,他饮了几口,略作休息。望着案头还有厚厚一叠文书,心中不禁感慨,原来每日母亲要处理如山般的政务,竟是这般劳心劳力。
“太子殿下,” 太子左庶子李安期不知何时进来,拱手行礼,“皇后殿下口谕,请殿下移步延英殿,有奏疏需殿下共议。”
李弘忙振作精神,整理衣冠,在内侍的搀扶下,乘步辇前往母亲日常理政的延英殿。
延英殿内,武则天刚刚与户部、工部官员议完明年开春的几项水利工程预算。见太子进来,她示意赐坐,将一份奏疏递给他。
“弘儿,你看看这份奏报,说说你的看法。”
李弘接过,是幽州都督关于处置辖区内奚族、契丹部落冲突的请示。概因两部争夺牧场,发生械斗,死伤数十人。幽州都督已派兵弹压,暂时隔开双方,但两部怨气未消,请示朝廷是应调停安抚,还是出兵惩戒,以儆效尤。
李弘仔细阅读,思索片刻,答道:“回母后,奚与契丹,皆羁縻州府,乃我朝藩屏。彼等争执,不过牛羊牧场,非有叛心。儿臣以为,当以安抚为主。可遣使臣,携金帛前往,宣示朝廷德意,责令双方罢兵,划定牧界。首恶者可惩,胁从不同。若一味用兵,恐使其离心,反驱之投向北边突厥余部或东边高句丽遗民。”
武则天听着,不置可否,又问:“若遣使调解,两部不从,依旧争斗不休,甚至劫掠边民,又当如何?”
李弘迟疑了一下,道:“若其不从教化,侵扰边境,自当发兵慑之。然亦应先礼后兵,示以朝廷宽大,亦显仁义。用兵之后,仍需善加抚慰,不可徒恃武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