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有权查阅。但小陆,”陈伯压低声音,“有些事过去太久,真相未必是你想找的。你父亲……是个好警察。”
陆辰点点头,抱起档案袋走向阅读区。
档案袋很轻,轻得不像装着一个人的一生,和一场死亡。
卷宗的第一页是事故报告。
“2001年3月17日,晚22:47。刑侦三支队副支队长陆明远,驾驶警用车辆(车牌江A·X3071)于滨海大道追击嫌疑车辆时,于滨海大道与临港路交叉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车辆撞击隔离墩后侧翻起火,陆明远同志当场殉职。嫌疑车辆逃逸,后查明为套牌车辆,至今未归案……”
陆辰一字一句地读,像在拆解一枚延时二十年的炸弹。
报告附有现场照片。翻覆燃烧的警车,扭曲的金属,焦黑的地面。法医报告冷静地罗列着尸体状况:“全身多处复合性骨折,颅脑损伤,三度烧伤面积达65%……致死原因为颅脑损伤合并重度烧伤。”
下一页是事故分析。
交警部门的结论简单到可疑:“因夜间能见度低,车速过快,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后面跟着一串技术术语,煞有介事地分析着刹车痕迹、碰撞角度、车速估算。
但陆辰看到了疑点。
报告提到,事故发生后,现场曾有“不明液体泼洒痕迹”,后经检测为“汽油类助燃剂”。备注写着:“不排除车辆油箱破裂导致”,但现场勘验图明确标注,油箱位于车辆另一侧,且破损位置理论上不可能将汽油泼洒到驾驶室上方。
为什么这个疑点没有被深入调查?
他继续翻看。
父亲的随身物品清单:烧毁的警官证、半块警徽、一块停止在22:49的手表,以及一个“严重碳化无法辨识的皮质笔记本”。
笔记本?
陆辰记得父亲有个习惯,重要的线索和想法都会记在一个黑色皮质笔记本上。母亲说过,那本子父亲从不离身。
他快速翻到证物照片部分。在一堆焦黑残骸中,有一个长方体的物体轮廓,确实像是笔记本,但已完全炭化,法证科当时的结论是“无法恢复任何有效信息”。
2001年的技术……真的无法恢复吗?
卷宗后面是询问记录。
当时父亲正在追查的是一起走私案,涉及境外艺术品和文物走私。案卷里提及一个代号“画廊”的中间人,但关于这个“画廊”的信息被大段涂抹,只剩“身份不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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