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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唐烨来到宾馆见到了乔万森。
乔万森穿着一身运动装,带着帽子和墨镜,看上去极为兴奋。
唐烨暗忖欧锡业这次安排倒是投其所好了。
当地村落有猎户,由这些经验丰富的猎户充当向导。
唐烨让马然将烟分给当地的村民,很快就跟村民熟悉了。
唐烨找到了村里的支书,将他喊到一边。
“崔支书,今天打猎,还需要你给客人来点新鲜感。”
“唐县长,您是什么意思?”
唐烨笑着说,“看能不能打一点大货,比如野猪什么的。”
崔支书回过神来,“山上野猪很多,我会安排好的。”
马然对唐烨最佩服的就这一点,尽管唐烨是外地人,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不仅能听懂当地语言,还可以流畅交流,这是很多外地干部很难闯过去的一关。
乔万森从几位身穿迷彩服的军人手中接过了步枪,几个验枪的姿势利索。
军事科长严肃的表情放松下来,“乔老板当过兵?”
“八三年的兵,当时在部队,我最喜欢五六式。”乔万森拍了拍枪身,兴致很高地说道,“这个枪虽然款式老,但精度高,射程不错。”
军事科长听到这话,心里却打起了鼓。
其实最希望乔万森啥都不懂的小白。
走个过场,随便打点野兔子、野鸡子,不会有太多的变故。
山路难走,唐烨的体力不错,走了一个多小时,身上开始冒汗了。
至于乔万森很有热情,几次有兔子从眼皮底下窜过去,他都没有开枪。
唐烨算是瞧出来了。
乔万森没有少参加打猎活动,内心也不满足于简单的猎物。
野鸡,兔子?
他都不太感兴趣。
中间有个小战士将枪递给了唐烨,暗示让他打两枪,被唐烨笑着拒绝了。
没有男人不爱枪,只是当下不合适去练习。
这一刻不知为何想起了杜曦。
杜曦的枪法很准,肯定喜欢这种活动。
森林中,小鸟在叫,到山腰的时候下了雨,微风过处,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人精神振奋。
这次随同乔万森来的,有一个女性,是他的生活秘书。
之前唐烨跟她见过面。
“朱秘书,你是不是脚不舒服啊?”唐烨发现她走路的动作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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