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云飞,他于八八年的六月十六日,涉嫌强奸本校实习女教师董露被捕,最后被判了八年。辛云飞已于九六年出狱,目前行踪不明。”
乔家丽的话,算是把这件事盖棺定论了。
怪不得周奕没有印象,因为强奸案虽然也属于刑事案件,但不属于命案,所以案件卷宗没有同步到省城。
这案子应该是当时的开平分局办理的。
乔家丽还补充了一些细节。
董露是八八年的二月底,根据学校的分配,前往开平三中开始实习的。
辛云飞自董露入校实习开始,就对董露表现出了格外的关心和热情,由于开平三中地处偏远,不方便通勤,辛云飞便特批了一间单人教师宿舍给董露住。
最后强奸犯罪行为也就发生在这间单人宿舍里。
从董露入校实习,到案发,总共时间仅三个半月。
最开始辛云飞还比较克制自己的犯罪欲望,利用职务之便经常把董露叫到他的办公室和她谈心,并借机产生肢体接触。
后面就越发猖狂,经常在放学后前往教职工宿舍楼,以各种名义强行进入董露的宿舍,对其进行言语和行为上的骚扰。
包括述说自己婚姻生活的不幸,和长久没有性生活的压抑与痛苦,并以身体不适等借口,躺在董露的床上赖着不走等等恶劣行径。
根据案件口供记录,董露多次委婉地向辛云飞表达了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希望他可以自重。
但辛云飞充耳不闻,且行为越来越过分。
最严重的一次是董露发现辛云飞来过之后,自己就丢了一条内裤,辛云飞则矢口否认,还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育她年纪轻轻不要血口喷人,有本事就拿出证据来。
董露哭着说如果他再这么无耻,自己就去教育局告他。
这件事发生在五月中旬,从那次之后,辛云飞就再也没去教职工宿舍找过董露,但董露说自己在实习工作中屡屡碰壁,被各种针对和穿小鞋,很明显就是辛云飞这个校长授意的。
而这时候,师范专业的弊端就出现了。
虽然毕业包分配工作,且正常实习后基本都能留下来。
但也正因为工作都是分配的,意味着毕业生没有别的选择,把你分到哪里你就得在哪里工作。
如果你自己放弃,那大概率很难会有第二次机会。
当然可以在毕业后走社招途径,但在当时的教育系统内,这种可能性也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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