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妾余氏,千户陈江多次调戏被拒。后来张旺病死,陈江想与余氏通私情,余氏不从,陈江就诬陷余氏毒害亲夫,下到刑部大牢,一番严刑之后,锻炼成狱,余氏屈招,刑部断了凌迟。后来大理寺见余氏供词前后不一,又问了张旺的嫡妻胡氏;胡氏说张旺在家中病了半个月,郎中说是肺痨病,吐血死的,法司方才将余氏平反。杨士奇道:“这事请兄径奏皇上,法司的事可不是我等能左右的了。”
次日早朝上,百官还未议事之先,皇帝道:“今日朝会上,各衙门的事都暂且按下,听我说话。”皇帝将昨日杨荣说的余氏冤狱细说一番,群臣议论纷纷。皇帝道:“我恭承大统,作了天下百姓之主,想起我的皇祖和皇考,他们都有爱民的仁德,教我日夜想念呵。自古人命关天,我一直哀怜犯了大明法度羁在监牢里的人。朝廷立刑法,是用来禁暴止邪的,要引道百姓从善,不能一味只讲究诛杀。刑罚轻重要适中,但我看一些执法的官呵,都不能持平,有的虚饰罪名害人,有的谬妄指责,冤枉好人。我很可怜那些受屈的人。今后有犯了谋反谋逆死罪的,依律该凌迟的,就依律判决,其余的死罪限于斩、绞二种惩罚,千万不要昧情失实,让人冤死。我这话是说与朝会里执法的官人听的,若我一时过于嫉恶,在律刑之外施行抄家和凌迟的,法司可以再三上奏我,以求得公正;如果上奏我五次仍觉得不公正,要会同三公及大臣一同来奏,定要罪与刑相当才行,法司切不可因我一时之怒而法外用刑,这一条要永为定制。文武诸司自今以后,都不许恣肆暴酷,在《大明律》之外用鞭打人背等刑罚坏人性命,尤其不许加以宫刑,绝人子嗣;如果有人擅自自宫,要以不孝之罪来论。自今以后,只有犯了谋反大逆的罪,依《大明律》应当连坐,其馀有罪犯的人止坐本身,不可一概处以连坐之法。
“去年十月间,大理寺来报,要奏决重囚。我便说过人命甚重,做皇帝的人要以爱人为德。三法司等理刑官,要赞辅德政,不要让无辜的人在地下含冤,坏了国家的和气。以前法司有几个良善的官吏,在死狱里为人找出一条生路,洗白死囚的冤屈,上天会有显报的,不报在其身也会报在他的后人身上。我那时就令五府、六部、通政司、六科与三法司在承天门会审,即便如此,近日还是出了余氏恁样的冤狱。那个千户陈江如何发落了?”刑部尚书金纯忙出班道:“启禀皇上,判了他的诬告罪,发甘肃边地充军。”皇帝手掌拍了拍御案,说道:“充军都便宜了那厮,色迷心窃,竟让无辜的人险受凌迟。好在大理寺及时发现,倘若余氏被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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