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被气病去世,妻子也与他离了婚。出狱后,他去了南方打工,去年春节从工地楼上跳了下来。遗书里写了一句话:‘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那天反抗了。’”
接着,他又调出第二张照片,是一个十八岁刚成年的男孩。
“王小玖,去年在校外,三名高中生勒索他要保护费,他反抗,用书包砸伤了其中一人的眼睛,结果因寻衅滋事被拘留了半个月,还被学校开除了。同学和老师都觉得他不学好,他吞了一整瓶安眠药,虽然被救回来了,但傻了,现在整天坐在家门口发呆。”
“......”
“这些,都是我找到的一些真实案例。我不评价那些判决的对错,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当我们的司法系统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老百姓反抗有风险时,我们到底在保护谁?是在保护守法的公民,还是在给暴徒发免死金牌?”
会议室里安静了片刻。
周副检察长才缓缓开口:“赵大律师,个案不能代表全部。”
“那我们就说眼前这个个案。”
赵天一调出赵彪案件资料,说道:“赵彪,青牛镇黑恶势力头目,根据警署的案底记录,此人在槐城及青牛镇多年以来,多次涉足违法活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等,大部分都是靠花钱或威胁受害人取得谅解书,最后才得以逃脱制裁。”
“不过这些也足够证明他本身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事发当天,我的当事人张涛正值新婚大喜,赵彪却故意上门寻衅,还带着一百多号人,手持砍刀、钢管,闯入私人住宅,持刀挟持人质。请问,这构不构成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构成。”
周副检察长承认道:“但张涛夺刀后,赵彪手里已经没有凶器了,这也是事实。”
“周检!”
赵天一提了嗓门:“请您站在张涛的角度想一想,当时是什么情况?他的妻子被刀架着脖子,他的岳父岳母都被人挟持了,在那样的时刻,您要求张涛先判断赵彪手里有没有刀?要求他在零点几秒内计算防卫限度?要求他精确控制摔倒的角度和姿势?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这不是法律,这是神话,如果法律要求公民在生死关头做出只有神仙才能做到的事,那这样的法律,无异于对守法者的谋杀!”
一位年轻的检察官忍不住开口:“但死亡结果确实发生了。”
“死亡结果发生了,所以就要有人负责?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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