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湾仔警署。
内部调查科,巨大的聆讯室内。
两名身穿警司制服的中年男人,一左一右,手拿纸笔,坐在办公桌后。
一身白色制服,肩章总督察的方洁霞,面无表情,坐在正中央,意气风发。
在她们面前,马军离得老远,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看起来可怜巴巴。
“1990年12月4号,湾仔大街查牌行动中,你蓄意伤人。”
“其中一个疑犯盘骨位置骨裂,断了三节肋骨,需要住院三个月。”
“另一个疑犯左手臂骨折,如今还没有恢复。”
“第三个疑犯头部严重受伤,经医生诊断,会永远失去味觉……”
方洁霞不断念着,足足念了五个,方才看向马军道:
“你认不认?”
马军点头,义正言辞道:
“是我做的!”
“不过不是蓄意伤人,是收到命令之后的行动。”
“行动?”
方洁霞听得,低头看着报告,冷冷道:
“去年,你平均每个月就有十四次行动。”
“每次行动平均伤人2.8个。”
“湾仔警署,因为你的行动,平均每次赔偿1万港币。”
“仅仅是去年,你就为警署带来超过八十三万港币的损失。”
“马Sir,你到底是在行动,还是砸场子?”
“你知不知道,署长每次去总部报账,都很麻烦。”
“公共关系科的同事,要补回你造成的损失,需要多久的工作?”
咳咳……
听着方洁霞的问题,两名警司赶紧咳嗽提醒。
呃……
方洁霞也意识到失言了。
刚刚升职,调来内部调查科,还没能习惯过来。
无疑是把公共关系科的情绪带出来了。
更坑人的是,她今天遇到的是马军。
马军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立即回话道:
“Madam,你从来没去过前线,怎么会知道查案子有多难啊!”
“我不动手,那些疑犯怎么可能会配合。”
“我站着和他们谈,他们只会耍我们。”
“还有啊,公共关系科每天就是拍一拍警例,又有多难啊?”
“你……”
方洁霞听得大怒,两名警司亦发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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