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办案点。
三楼的一间会议室里灯火通明,墙上的时钟指向晚上九点四十。
孙永文和几个年轻干部围坐在会议桌旁,桌上堆满了从碧波潭钓场调取的材料——消费记录本、挂账单、甚至还有几本破旧的点菜本。
“孙主任,这是2019年至今的所有记录。”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干部递过来一份汇总表:“苏庆余在碧波潭的挂账消费,总共四十七笔,累计金额三十八万六千四百元。”
孙永文接过表格,快速扫视:“时间、金额,和杨晓菊提供的那些纸条对得上吗?”
“基本都对得上。”另一人回答:“3月18日8320元,4月23日5140元……纸条上写的数字,和实际消费误差不超过一百块。”
孙永文点点头,又问:“袁本忠本人有没有直接消费的记录?”
“没有。”年轻干部摇头:“所有涉及袁本忠的消费,都是记在苏庆余账上。钓场老板陈国富,就是跳河的那位。他在每个相关记录后面都做了备注,比如‘袁局带朋友来’、‘袁局要了两瓶茅台’之类的。”
“这些备注,能作为证据吗?”有人问。
“单独看不行。”孙永文道:“但结合其他证据,就能形成证据链。”
孙永文拿起桌上的另一份材料,又问:“技术科那边进展怎么样?陈国富手机里的数据恢复了吗?”
“恢复了部分。”一个技术干部推门进来,手里拿着U盘:“录音文件完整恢复,另外还恢复了七段短视频,其中三段涉及袁本忠。”
会议室立刻安静下来。
技术干部把U盘插入电脑,投影幕布上开始播放第一段视频。
画面晃动得很厉害,显然是用手机偷拍的。角度是从包厢门缝往里拍,能看见袁本忠坐在麻将桌旁,面前堆着一摞现金。
旁边边几个人正在给他递钱,嘴里说着:
“袁局手气真好!”
“下次还得请袁局多关照啊……”
视频只有二十三秒,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第二段视频,是在钓场池塘边。
袁本忠指着跪在地上的陈老板骂:“给脸不要的玩意儿!你这破塘子早该封了!”
第三段视频最短,只有八秒。
是袁本忠上车前,苏庆余把一个牛皮纸袋塞进他车里。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
这些视频,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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