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参考了秦始皇的提议,利用分封来调动麾下重臣的“积极性”。
但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诸侯坐大,又借鉴了“推恩令”以及其它一些后世限制王公贵族的手段,设计出了一个至少表面上,看不出太大问题的“规则”。
当然,秦霄也知道,任何规则都有漏洞。
但只要利大于弊,就可以用。
至于日后可能会产生什么负面的影响,再慢慢想办法解决便是。
按照这份法令的规定,秦霄将麾下众臣的爵位体系,做了一番较大的改动。
新的爵位体系,分为王、公、候、伯、子、男六级。
其中,除了王爵之外,从公爵到男爵,每一级又分为三个小级别,直接以一等、二等、三等来划分。
一等最高、三等最低。
至于王爵,则分为五等。
这纯粹是为了凑数,害怕以后有人立功太多,封无可封。
伯爵以下,都只是荣誉爵位,有荣誉、有额外的俸禄、有地位,但并无实权。
从一等伯爵起,便有资格建立自己的封地、组建私军。
原则上,封地的位置会划分在朝廷核心领地之外,由受封者自己去攻打、经营。
攻占下来之后,领地内的一切利益都归受封者所有,只需要定期向朝廷纳贡。
若是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也可以以“贷款”的方式,向朝廷借兵、借物资补给。
甚至在攻占下来之后,大到官员、领民,小到粮食物资等等,都可以借。
但都有一个严格的“还款期限”,若是还不上,领地就直接收回。
有些类似于“投资分公司”的形式,秦霄的大秦,是总公司。
麾下的王公贵族们,就是一个个下属分公司的“创业者”,总公司占据部分股份,若是创业资金不够,也可以拆借。
若是欠债太多还不上了,“分公司”的所有权就会被“总公司”回收。
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的限制措施。
包括按照级别不同,各个封地的私兵规模有严格的限制,另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必须报备朝廷审批方可执行。
而且,朝廷对于各个领地的私兵有绝对的“征召权”,如果朝廷有需要,各个领地的领主,必须配合朝廷的军事行动。
当然,这种军事行动也是有功劳的,而且一切开销都会由朝廷报销。
至少在公平这一点上,秦霄从不会让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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