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相持不下的时候,铁门大开,一个男人扯着大嗓门道:“好了,到此为止,你们,都跟我出来!”
七娘和聿,同时从竞技场中活了下来。
然而自他们分开之后,七娘再也未曾见过聿,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名是什么。
离开了竞技场,四年时间里,七娘以为日子会稍微过的好一点,谁知道花念云让自己修炼的那秘术竟让她受尽百般折磨。每次练功,她都感觉皮肤像是如浸在冰窖中,血液都要冻成冰,比起在北荒冰湖里冻到失去知觉,这秘术堪比剥皮削骨,令她痛不欲生。然而每当练完之后,她的体内便会源源不断涌来比之前更为醇厚的内力。
练至第九重之时的七七四十九天,七娘练功练到走火入魔,寒气入体。花念云便叫来一年轻男子,未经七娘同意便让其于密室中与七娘行欢合术以吸阳气。意识处于混乱之态的七娘与那男子在密室中相处三日,缠绵数次,总算将体内寒气压制住。三日内,除了肌肤相亲,七娘未听到男子说过一句话,他鼻子之上被人戴上只有钥匙才能开启的面具,只露出凌厉的下巴,而左手的拇指上,戴着一枚刻着红莲图案的扳指,听闻,这是花念云收养的那些杀手精英手上都会戴着的东西。
三天后,男人离开了,七娘问花念云,那人是谁。
花念云和蔼地摸摸她的头,说:“他是我最小的孙子,叫做珩。你们之前也见过,他是你第一个男人。”花念云说完这句话,微微一笑。
七娘不禁愣在当场,竟然是他!
花念云又道:“虽然你们已有肌肤之亲,但他不会是你永远的男人,所以才不让你们以真面目相见,我事先已让他服下哑药,我这么做,只是为了你能好好修习秘术。说白了,这秘术俗称欢合术,你的身体已然接受了他,因此练成之前,你不得与除了他之外的任何男人苟合,否则便会前功尽弃,如若忤逆,便会丧命。”说及此,只见花念云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精光。
七娘冷言道:“既然我已练成这秘术,便不需再与他见面了,最好,永不相见吧。”
花念云欣慰地一笑,“如此甚好。秘术的事,切勿与任何人说,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哦,对了,今天我带回来一个孩子,我很喜欢她,我让她来见见你,毕竟你也是雷霆司掌事。”
七娘点点头道:“好。此人名叫?”
“她叫岚伊,我见她原本的名字就十分好听,就不改了。”
七娘有些吃惊,花念云怎么突然改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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