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的孩子,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才十岁。”
她自顾自的说着,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特意说给我和薛欣妍听。
“他也是你们北方小城的孩子,那年我去北方找你。”
她把目光转移到薛欣妍身上,露出满脸的慈祥之色。
“每年我都会去那个小城碰碰运气,但每年都失落而归,但是那一年的北方特别寒冷,寒风像刀片一样撕裂着人的肌肤,夜晚我订了一家宾馆,跟几位老友吃过晚饭后,便回到宾馆入住,当走到距离宾馆不远的一处楼角时,我看到了他瘦弱的身影,他蹲在地上,搓着已经冻僵的两只小手,放到嘴边吹着哈气,我好奇的走过去看他,他的脸已经被寒风吹成了紫红色,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一条皱皱巴巴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球鞋,鞋的前端露了一个洞,他的大脚趾已经被冻的毫无知觉了。”
贵妇人深深叹了口气,抓着薛欣妍的手,继续说着:“这个小男孩就是杜宸宇,他是个孤儿,居无定所,没人关心,靠讨饭和捡垃圾为生,即使饿着肚子,他也从来没做过偷鸡摸狗的坏事,我把他带回宾馆,又点了点饭菜,他的手背已经冻得裂开了口子,血液已经凝固到伤口里侧,脚指也冻得发紫,如果那晚我不把他带回宾馆,再过两个小时,他就会活活冻死在街头。”
贵妇人说的有些伤感,她的眼角划过几滴泪水,却全然不知,依然语重心长的讲着。
“后来回到这个城市,我供他读书,教他经商,他天资聪慧,一点即通,在学校里出类拔萃,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为我争夺了很多别的家长称赞不已的荣誉,高中毕业后我送他到纽约留学,毕业后回来管理企业,两年后又到伦敦精修钻研,他爱好广泛,喜欢散打、赛车、看书、健身等等,我之所以把他带在身边,就是他有一身本领,自从我找到欣妍后,他乐的合不拢嘴,虽然他话很少,但我能看懂他的心思,他很喜欢欣妍,只是没办法表白,因为有我在中间阻隔着,他视我为母亲,不敢跨雷池半步,但我有心将欣妍嫁给他,金童玉女,谁见了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的。”
我听后有些惭愧的低下头,心想,原来是我抢了杜宸宇的美好姻缘,难怪贵妇人之前一直百般阻拦,设计陷害我,杜宸宇看待我的眼光永远都是冷冰冰的,直到现在我才完全明白事出起因。
贵妇人看了我一眼,轻叹一口气,薛欣妍瞪大了眼睛看着贵妇人,她问道:“原来你之前就打算好了,让我跟杜大哥结婚的吗?”
“嗯,找到你那一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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