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口,慢慢小口咀嚼着,合着小破瓷碗的水下腹,馒头遇水则发,目的为了增加饱腹感。
何况这馒头实在是过于粗糙,一不小心便会拉伤脆弱的嗓子眼,不时需要喝口水,太干了,容易被噎到。
这么一小个馒头,很显然都不够林朝歌一人饱腹,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样的食物了,真的非常想直接吞下去,但是瞧着身旁同样许久未进食,双目无神望着的少年,毕竟忍住了。
她若是真的独吞了这个馒头,想必她肯定会生出无限罪恶感。
分成俩半递过去,放在他眼前晃了晃,不见半点反应,林朝歌只能将馒头放在他手心,示意他。
昨夜便知少年有着眼疾的毛病,一阵惋惜,只是不知是后头还是先天。
少年有些呆呆的不知做什么反应,只是握着那半块不足手心大的青灰色馒头突然哭了。
呜呜呜的抽涕声响彻这不大空间,涕泗横流,模样就像小孩子一样,看得人揪心。
“你别哭啊我错了大不了我的这一半也给你吃好不好”林朝歌最见不得人哭了,特别是好看的人。
手忙脚乱得不知如何安慰才好。
“恩公,我只是太高兴了,没有想到你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少年用袖子抹去眼泪,脸颊上黑黑灰灰的,活像一只大花猫。
“哦。”等看见少年吃馒头时,担心他同样会被噎到,林朝歌破天荒刻意好心的将自己的破瓷碗递过去给他喝。
解决了一个对她而言乱七八糟的问题,林朝歌看着自己吃饱后剩下的泥土混合着黑色的馒头皮,虽然理智告诉自己不能吃,谁知道这些吃了以后会不会出问题,可眼睛却一直移不开眼,喉咙里的唾液分泌过多。
理智始终战胜不了对饥饿的欲望,林朝歌闭上眼,不断催眠自己此刻放在面前的不是黑色馒头皮,而是一种长相不怎么样食物。
思想准备做好后,林朝歌三俩口便将之前撕下的仍然带着泥土的馒头皮吃完,后还不忘添掉落在手指缝隙中的碎陷,肚子还是没有半分饱腹感,有的只是不断地饥饿感传来。
活下去,只要她活下去就会有无限可能。
吃饱喝足无所事事的这时候,林朝歌才在这周围细细打量,这是自个居住了许久的破庙,里边除了自己与这少年就是刚才进来时骂骂咧咧的那个瘦弱男子。
破庙四周早已布满蜘蛛网,午后的阳光一处破掉的窗户照耀进来,所照到之处便会升起一缕子青白烟,味道更是难闻的潮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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