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智诚:“3分32秒,初步嫌疑人出现,应该是被捉去警察局了。”
林雪晴:“看来,有第一个目标了。”
邓智诚:“虽然说他们被警方捉了,但是警方初步排除了他们的嫌疑,恐怕早已放人!这种人一般都大胆,他们应该还在本市,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明天将最清晰的图像copy一份出来交给警方,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林雪晴:“接下来是找证据证明毒品是被那三个男人塞入她们三个的包里,但是酒吧被封,里面的监控也坏了,看来要去找当日的目击证人了!”
邓智诚:“那个酒吧老板Oscar就是最好的证人!”
卓玉坐在客厅算账,林国拉走进来。
卓玉:“我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开门见山吧,Jason的方案的确是我否决掉的,那他的方案确实是有问题嘛,那家批发商我查过了,根本就是水货工厂,专门帮一些垃圾食品做转手的,而且回本的时间也长,你做了这么久生意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吧?”
林国拉:“是,是这么说没错,但是Jason是我远房侄子,你多多少少也应该给点面子给我吧。”
卓玉:“大事面前就算是亲儿子都没面子可讲。别说这么多了,我自问这么多年来从来没对不起这家公司,莲姐不知道你在外面开公司,你跟她装没钱,我也听你的了。Get out.”
林国拉气愤地走出去。
咖啡厅,梵斌斌重遇初恋苏花儿。
苏花儿:“好久没见,你过得好吗?”
梵斌斌:“还行吧,怎么?回来了,结婚之后过得好吗?”
苏花儿:“我没结婚。他是骗我的,我怀孕之后不要我的孩子,之后我打了孩子,我们就散了。”
梵斌斌:“所以关我什么事呢?”
苏花儿:“RIO,我知道你现在经营一家网店,我在外国找到一种香菜味的薯片,你不妨拿去试试。”
苏花儿拿出一包薯片,还有一本笔记本。
苏花儿:“这本子,我希望你拿回去看看。”
晚上,梵斌斌坐在床上,手拿苏花儿的笔记本,翻开。
苏花儿(声音):“2012年10月10日 雪,昨晚那群人吵到我睡不着,搞到我今天上课都不用听,不过竟然让我见到他,他竟然主动叫我,还借笔记给我,不过可惜一个礼拜才有一节课和他一起上,唉,要等到下个礼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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