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萧队让自己跟着他和第一小队给大家殿后。
开什么玩笑?那怪物那么厉害,他留下来有什么用,便是大家手中拿着枪和刀又有什么用?
所以趁着他们全神贯注盯着那黑色人形怪物的时候,他偷偷的溜了,钻了墙洞比撤退的人更先躲进车厢里。
果然第一小队全军覆没,为了活下去,所以他要找更强的。
也许说…他在同情自己?
不,没有。他根本没有同情任何人的迹象。
之前从车上跳下来被那个疯女人拉住脚踝,他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要不是他身边的女人大发慈悲,一定要带上自己,自己恐怕会被那黑色的网给缠上,现在就已经死了。
这么说,是他身边的女人心善吗?
是啊,这个世上,女人普遍比男人心善,但是变起脸来也更快。
他回忆起她果断拔枪指着疯女人的场景,那样的人怎么会心善?
真正心善的人不是说把那疯女人也带上吗?
但是就是因为这种偶尔的恻隐,他才能苟活在现在。
每次被人欺负得足够惨的时候,总有一两个人出面客气的说两句——“算了算了”“只是个孩子”“也是可怜人”,那些恶人也便顺杆子下了放过他。
他就是在这种令人作呕的善意中,活了下来。
现在也一定是这样。
只需要他眨眨眼,人前装作可怜。在不惹其他麻烦之前,他们也会庇护自己的吧。
刘眠这么想着,眼眶一转,便有泪珠儿滚落下来。
他虽然是男孩子,却生得和女孩儿一样柔媚,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模样。
如果没有那样的过去,他应该是受人喜欢的吧。
可是受人喜欢又如何?这样的妩媚,这样的风情,没有人庇护,又能持续多久?
郑国邦还想说什么,被姜姒不客气的打断:“他是进化者,有感知力。可以带我们避过危险。你如果觉得和他一起呆不下,你可以自己走人。”
郑国邦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神情眉梢上显然看不起女人。
人类聚集的地方,女人不多。为了一口吃的,她们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
丈夫卖妻子,父亲卖女儿。单身的女性下场更惨。便是有硬气的,离开人群,注定死路一条。
而选择群居,靠人群力量活下来,只得依附更强的武力,只能用最卑微的方式活着。
他下意识看向楼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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