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射铅弹为主。它比较短小、威力也有限——这是瑞德说的,他原来的标准是一米长枪外加可以轰塌墙壁——但是可以和盾牌放在一起使用。
这是世界上第一把火枪,它在制作时先考虑“能用性”,其他的都可以被放弃。由于用精金合金打造,这把枪很沉,拿起来当铁棍砸人都嫌沉的那种。达贡的力量可以单手使用它,而瑞德也承认,普通人单手根本没法操作,双手端着很快也会感觉累。
由于使用黑火药,所以没有“现代枪械”的撞针和底火,而是依靠法阵嵌合后,达贡将火花术咒语效果传递进去,点燃弹药,所以它的零件更少,可以做的更皮实耐用,承受更大的装药量。每一发“霰弹”都有差不多三四根大拇指并拢起来那么粗,近距离上除了堡垒重甲之外,穿其他盔甲的人要么会被打死,没被打死的也只能倒下吐血,可谓丧心病狂。
马恩一共给达贡制造了二十枚弹壳,每一枚都用上了精金,这样可以不断复装。星盔从此多了一个任务,就是伸出舌头,粘住抛飞的弹壳,将它们送到专门的弹药袋内。
它觉得烫舌头,这是实情,但实际上并没有烫伤它。或许它和达贡灵魂相通,获得了一些火焰抗性,也有可能与杀白龙后吃了太多龙肉有关。星盔不喜欢这项工作,但是它能够忍受,如果加上每个没有丢掉的弹壳等于一斤烤肉,所谓抵触情绪立刻就烟消云散。
在设计上,达贡将法阵分成了三个部分:枪膛内部,内外连接的传导部分以及弹壳,只有三者合一,“矮人小伙儿”的威力才能完全发挥出来。尤其是前两者,缺了任何一个,这把枪就只是烧火棍。而缺少弹壳上的法阵,枪械威力会下降三成,尤其打不穿优质的全身甲,其中也包括五头龙披风。
“这是你的,可以是坚古族的——只要坚古族听你的,但不能是精灵的。”瑞德千叮咛万嘱咐:“精灵偷了你们坚古族不少东西,这个可不能被他们偷了去。”
将关键的法阵分成三部分也是瑞德的建议,他说这样的武器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达贡深表赞同。他可不是没有经验和见识的武技新手,武器大师的训练给了他一双能够敏锐发现战机的眼睛。这件新武器绝对是颠覆性的,它让达贡之前训练武技所付出的努力都变的像是笑话。
一次击发,枪口前面的锥形区域内便全是高速铅弹,如同雨点一样轰击下来,根本没有格挡或者闪避的可能。这些铅弹打在身上将会造成大面积破损,单薄一些的身子甚至会被击穿。但瑞德说,最危险的其实是没有被击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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