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又回来了。
约瑟夫瞥了李易一眼,似乎有了主意:“马克西姆,去安德烈那里。”
接着他对李易说道:“我记得你说过,在布鲁克林租着一套房子。”
李易一愣,mmp,你就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刚才还说欠自己一条命的。
不过李易没有反对,的确,约翰·威克应该想不到,他们会躲到约瑟夫的一个小弟家里。
离完成任务还有50多个小时,到时候再炮制这个蠢货。
这具身体的记忆里,李易的家位于一栋有些偏僻的公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普普通通,和那些普通米国人的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还是有些不同的。
李易打开了这套公寓的房门。
紧接着,他眼前一亮。
房子里面很干净,没有垃圾,看不到灰尘,地板甚至可以用光洁可鉴来形容。
至于房间里的陈设,所有物品都摆在它们应该待着的位置,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
进入房间的的时候,甚至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
李易有些发懵。
自己这具身体之前这么地爱干净吗?
这nm哪像是一个黑帮混混,就算是一般的女孩子,也做不到这种程度吧?
约瑟夫和马克西姆跟着走了进来,扫视了一眼房间后,看向李易的眼神都有些古怪。
马克西姆直接了当地问道:“安德烈,你不会是g*ay吧?”
李易立刻努力,骂道:“你tm才是g*ay,你全家都是g*ay!”
看到他的反应,约瑟夫和马克西姆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李易懒得搭理这两个蠢货,正准备往里面走。
别说,这栋公寓楼外面看起来有些破旧,但是房子里面的装修倒是不错,空间也比较大。
有一个中等大小的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小餐厅,还有一个卧室和一个洗手间。
这可比现实世界里,李易最开始的租的那套公寓要好上很多。
就在这时,洗手间里突然传来了马桶冲水的声音。
李易的脸色微变,立刻掏出了约瑟夫的那把手枪。
约瑟夫和马克西姆也是脸色大变,各自从身上掏出来一把匕首。
很快,一个身影迈着悠闲的步子,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是一条狗。
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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