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虽说不是孤身一人孤零零的,就像他的好友谢尔顿一样。
在高中还好,在学校里时还有有约翰和谭两位的好友,陪他一起玩的。
但是到了大学,他的同学大他好几岁的,自然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以交流的。
加上谢尔顿的性格古怪之极的,很是惹人觉得不爽的。
特别是他那张利嘴,有时候毒舌起来很是让人生气的。
恨不得将这个可恶的熊孩子当众放在膝盖上打他屁股的。
但约翰还是会参加一些学校的社团活动的,这样来的,至少不会显得他不合群的。
约翰皱了皱眉毛的,骨子里相对保守的约翰,对于夜店这种地方虽说不是讨厌,但也说不上有好感的。故他从小到大的,也没涉足过类似的地方。
就算是酒吧,约翰也是在来纽约后才习惯的。
以前年级也不够的,还没满21周岁呢。
原本约翰以为美利坚的酒吧和自己前世里一样的,是那种集夜店,卡拉OK厅以及酒吧组成的场地。可见识过后,约翰有时还挺喜欢来酒吧喝上几杯的,听着大家吹吹牛皮的,很是轻松惬意。
约翰和佩吉两人,反倒是没有和同龄人一样。还没满21周岁的,兜里就有好几张假的身份ID卡的。一来,两人与自己的同学相差几岁的,除了学业上有所交流的外,日常生活中也玩不到一块。
特别是佩吉,年仅14岁就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的,就算是汇集了美利坚的天之娇们的哈佛大学,佩吉也是独一档的存在,很是引人瞩目的。
二来,两人本质上是那种禁得住宅的人,佩吉只要有书籍就行,约翰则是表示,如果你能给我一台电脑,和一条速度极快的网线,他能好多天不出门的。
「那你想去嘛?我无所谓的,大不了舍命陪君子的!」
约翰一副热血的样子,仿佛两人去的不是夜店,而是战场似的。
「长这么大的,我还没去过夜店呢?应该挺有意思的。」
佩吉很是意动的,很是好奇里面是一番怎样的场景。
约翰自然也明白了女友话里的意思。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那就是去,必须的去的,去涨点儿见识的。
约翰无所谓的,就当是去扩展下自己的视野。
其实佩吉早就答应了罗宾,只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的,去逛夜店的感觉和自己身份有一点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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