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泰德灵机一动的,想出来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那至少我们可以打个电话给我们的律师吧!」泰德心怀侥幸的说道。
「好主意,泰德。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招」巴尼称赞道。
泰德顿时恶狠狠地,仿佛用看杀父仇人似的眼光看着巴尼。
「.....」巴尼很是识趣的闭上自己的嘴巴。
还用手势模仿拉拉链的动作,表明自己的态度。
但仔细一想的,还是凑到泰德的耳边问道:
「我们有律师?」巴尼一脸的狐疑道。
虽然巴尼在纽约到处疯玩的,但他很有分寸的,还未因为犯事而需要律师处理后果的。
公司内的律师不算,那是另一码事。
泰德也是一脸纠结的。
自己也从未遇见过这种事,也从未与律师打过交道。
但是身边倒是有两位好友就读法律系的,还都是美利坚法学系排名前列的名校。
约翰就读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和马修就读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
两家名校法学系的毕业生不见得都会成为大律师的,但起码职场的较其他的学校要高些。
不要说美利坚人不讲人情的,其实无论在哪里,都讲究人情世故的。
看看美利坚那些资深的参议员们,众议员们,
甚至连美利坚总统背后都和美利坚的政治豪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更别说普通职场了。
比如事务所里你上司或者上司的上司知道你来自他的母校,那么起码会多看你一眼的,
给与你的机会和案例可能就较你的竞争者们要好上一些。
「约翰还是马修?你说的算。」
「.....」巴尼无语了。这是泰德今晚第一次将主动权给他的,虽然之前都是自己说的算。
泰德将选择权交给巴尼,反正被铐住的不是自己,主谋也不是自己。
自己最多算是从犯。或者是不知情者。
巴尼毫无疑问的选择了马修。
要是让约翰知道自己和泰德真的如他所说那样,「传奇性」的度过了一晚的话,那还不得笑死他的。虽然约翰有时候会毒舌的吐槽自己,但也不能让他「含笑而终」的。于是巴尼艰难的选择了好友马修这位未来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
泰德将事情的经过事无巨细的告知马修,这位还未有任何经验的菜鸟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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