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装作虚心受教,真的吃的慢条斯理,压根就没和他犟嘴的兴趣。
一时间,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嚼东西的声音。
有万显山坐镇的场合,等闲人皆不敢出声,这栋宅子里眼下就只有王佩珑敢,她以前怕的心惊胆战,现在却不怕了,所以万显山留她算是留对了地方,她是典型的心比天高,胆子更高,寻常女人企及不到。
吃好饭,也不一定就急着要去做那事,万显山和她分别两年,七百多天,有很多话没说的要说的都可以慢慢说,他见不到她就止不住地日思夜想,但一见到后他那颗心就能稳定,就重新稳如泰山。
小东西人回来就好,有些事只要她做的不太出格,他自认是能够容忍的。
坦白讲他并不介意佩珑有点小爱好,况且她那些恶毒的小伎俩在他眼里尽数都是可爱,好似谁惹到她都是活该。
佩珑每日的去向自有人来向他报备,万显山甚至独自回想了一阵,末了还是没把赛玉楼的样子记起来。
当初睡过不止一次,也知道赛玉楼当过名旦挑过班,但真说起这个名字,他依旧是只想得起人,记不清面目。
记不清也不要紧,她必定是没有他的佩珑可爱。
他看出佩珑今天不是一般的高兴,她的眉梢眼角都是戏,可眼神骗不了他,她高兴的不同以往,说是一个人偷偷摘下星星摘了月亮也不为过,几乎就是小人得志的劲头。
她一定是得到过什么好处,或将要得到好处,才会乐成这样。
小人得志,该罚。
万显山放下筷子,开始用他那双识人千遍的慧眼,在她身上来回打转。
他看由他看,王佩珑吃饭、吃零食、吃沙琪玛,她把万宅当成了半个领地,不过一点都没有大展宏图的意思,只是非常不想做万显山的姨太太,但是不做也不能得罪他,她遇到困难时的宗旨就是先活命,后逃命,保命为上。
从全局来考虑,她还是想在万显山的手下好过一点的。
她不是老吃客、不是强迫症,不是非要往嘴里不停的塞东西,只是不吃东西,她就必定要跟万显山开始说话;
她不想和他说话。
沙琪玛放了一篮子,她一个人就吃下半篮子,万显山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感觉噎得慌,便站起身来,想拿放在不远的茶壶去倒,走动的时候露出旗袍里的小腿,匀称修长,肤色白皙,堪称是一双唱戏的好腿。
万显山云淡风轻地往她那条低开叉里瞟过一眼,直到王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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