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模人样,害羞纯真,实际上,却是一个人间树皮。
吹起牛逼来,没有天际,没有国界。
一瞬间被雷的外焦里嫩。
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冥王萌妹这才尴尬的干咳了一声,小声跟我说道:“咳咳咳……辰哥哥,你这把百度词典都累坏了吧。你脸皮这么厚,胡子都还能够长出来,真是不容易啊。”
呃……
凸……
我脸皮厚吗?
我怎么不觉得。
挺薄的呀……(确实很薄,薄的跟城墙一样……)
随后,她眼睛示意我,周围还有别人在呢。
我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过来。
不过,我才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反正,只要我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脸上还带点微笑,嬉皮笑脸的道:“嘿嘿嘿,开什么玩笑,我的脸皮可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薄,再说了,我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人都喜欢,我也不是蒙拉丽莎,不会对每个人都微笑。生活是自己的,重要的是自己觉得开心,而不是别人觉得你开心。重要的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去过别人眼中想过的生活。不要在意那么多,咱们走自己的路,让他们去鄙视吧!反正只要我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他们了。”
一时间,萌妹冥王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面对这种人间树皮,她也无言以对。
被雷的外焦里嫩。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只能说,英雄联盟拥有最强剑圣,开棺惊魂拥有最强贱圣,外加最强王者与嘴强王者!
萌妹冥王实在是忍不住了。
忍不住的给我竖了一个国际友人的手势。
真是想不到,这个手势,居然都已经流行到了阴间。
萌妹冥王的这个举动,更是让我觉得,她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
咱们貌似一见如故,甚是聊的来。
我这种个性,貌似也挺适合她的胃口。
毕竟,白千魂这种职位,必须得心理素质过硬。
很显然,我已经达到了这个硬件要求。
忽然明白了过来,为何冥王会选择我。
恐怕除了我长的帅意外,还有就是这个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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