栈,约了思明在店里相谈。到底是依仗了好几年的客栈,真到了出手的时候,思明还是有些不舍,往东郊迈的步子,也快不起来。
来者是个壮硕的中年人,一身新做的马甲,内里是青色长袄,脚上穿着一双皂色布靴,沾了些新泥,举止间又颇为潇洒,是个十分爽快的人。
“王东家,我们可算是见上了,都怪我路上颠簸,姗姗来迟。”那壮硕男子见到思明,便赶紧从店里出来招呼。
虽是陌生人相见,又是一锤子买卖,可在这商场里混着,总有再见到的时候,思明也弯腰作揖道,“药东家客气了,在外跑着的人,谁也不能保证每次的行程刚刚好,一切都是时运弄人,更何况东家亲自来接手这客栈,也算是我为它找了一个好归宿,不枉费我这几年的一番心血。”
来人听了这话,也颇为赞同,笑着说道,“这是自然,别人都说我们商人薄情寡义,我看这不对,我们只是把这些情义都落到了实处罢了。喜欢什么,便会为了他花银子,毕竟以死物买活物是最划算不过的事。”
“王东家喜欢什么?”那中年人正喝着茶,突然问了一句。
这倒是没点忌讳,思明顿了顿身子,随意说道,“人活着不过是为了一日三餐,我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三餐管饱,恩怨互了就足够了。”
“王东家真是个豁达的人,若是世上再多些你这样的人,也就没那么多你争我抢的事了。”那男子说道。
思明笑了笑,不再接腔,生意场上向来忌讳交浅言深,把住自己的嘴巴总没有什么坏处。
一席话后,又有花白胡子的掌柜将早已拟好的契约从袖子拿了出来,思明看了看,便在上面画了押。
价格早是谈妥了的,思明到这里,也不过是喝喝茶,互相客套一番,与那年老的掌柜点一点留下的家什。
手印落纸,这客栈从此归了别人,若是有人再与思明问候,说道‘东家万福’,只怕得摇摇头,苦笑着说道,“给人做伙计的命,不敢当什么东家。”
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客栈,卖了再买一个不就得了,思明却是不同,用得称手的旧物到底是比新鲜物件儿讨人喜欢。
说起捡旧物,思明却在舅舅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件儿,除了一些往常见过的旧物,还有一些压在箱底的信件往来,作废的契约合同。除了这些有着陈年旧事痕迹的,还有一张做了标记的地图,大概是这些年念叨着去的地方。
思明将这些物件儿打包收了起来,让人送回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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