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
姬燕笑了。
生活就是这样,有对比,才有乐趣。
而尤其是同学,最喜欢对比!
学习好的嘲笑学习差的没有上过大学,大学门在哪边开都不知道。
学习差的嘲讽学习好的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而自己早早步入社会,现在已经拥有了公司。
就在这时。
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两人视线里。
是个帅哥。
可他脚踩人字拖,身穿大体恤。
头发乱乱糟糟的。
嘴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
怎么看怎么别扭。
明明是一个大帅哥,可非要打扮的潦草。
“咦?王之初!”
“李臣?姬燕?”
六目相对。
认出了彼此。
隔着饭店的落地窗户,惊讶的相望着。
来人正是王之初!
这副打扮,是他专门回了趟家,按照《功夫》中包租公和包租婆的亲手搞的。
这是情怀!
不这么穿,别人怎么一眼就认出自己是包租公呢?
正是因为去了趟家,才耽误了些时间。
饭店内。
李臣和姬燕对视一眼。
齐齐冲出饭店。
走到王之初面前。
“老同学,好久不见呀。”
王之初笑着打招呼。
还准备继续问一下是不是他们要租房子。
结果……
“哎呦呦,这不是富二代王之初嘛?”
李臣阴阳怪气的道:“听说你不是在千荣市送外卖嘛,怎么跑来京都捡破烂了?
你这也不标准啊,手里怎么没有一个破碗?
要不,我借给你一个,都是老同学,就不需要还了!”
说完。
回到饭店,取出来一个自己刚刚吃剩下饭菜的白碗。
随手丢在王之初面前。
就跟喂狗似得。
明摆着是侮辱王之初。
“老公,你真坏,不过,我好喜欢!”
姬燕抱住李臣,笑的合不拢嘴。
捡破烂?
王之初扫了眼自己的装扮。
靠!
虽然这一身确实有点儿像捡破烂的,但你特么的是不是瞎,难道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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