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美而苍白。
这样的侧脸,我看了很多年,到现在我还记得第一次进东宫,好巧,也是个冬天,那天外头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唯有十里红妆那般隆重的铺就才是漫天白雪中唯一的光彩,东宫里布置的喜气洋洋,房里的龙凤烛跳着烛芯,染尽了一室春红,这样的出嫁是何等的排场,高兴的我都忍不住想去跟所有人炫耀,一不小心高兴的狠了,是以新娘子的美貌得以最大化地发挥效用,傅忌坐近我身边,伸手抚着我的脸,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足以让我窃喜,以至于到今日了,我还时不时会拿出来回味。
那时候我的身份多尊贵啊~进去就是侧妃,彼时的太子妃都没我那么风光,别的女人都是从偏门抬进来,就我跨的是正门,穿的也是正妻才能穿的大红,等着太子进来,合衾酒鸳鸯被,什么都是真的,什么都是最好的。
就是那一天,我把自己隆而重之地,交给了傅忌。
现在,傅忌说要带着我上琉璃殿最后再看一眼,那我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
做人,哪怕做的再不成功,也得有始有终。
尽管知道自己很怕疼、很怕死,但傅忌说要带着我上来,我还是脑子一热,就跟他上来了。
傅忌把我的手捏紧了,嘴唇白的毫无血色,但脊背还是挺得笔直,哪怕到这一刻,他也还是皇帝,是接过先帝爷的圣旨拿了玉玺当的皇帝,是为名正言顺,天道寻常。
我努力保持着跟傅忌一样的步调,只不过他挺直了脊梁,那叫傲骨;我挺直了脊梁,是怕一弯下去,整个人就瘫地上去了。
这不叫傲骨,这叫破罐子破摔。
每个人都有不可抛弃的东西,江山美人不能并重,唯一可以并重的时候,可能就是国破家亡了。
走到这一步,傅忌其实也不想,但发生了,后悔药也没得吃,幸好死之前他把傅森给发派到条件艰苦的汝南去了,凭傅森的本事,再过十年也不算很晚,从前父皇看中他做太子,不是因为他聪明,也不是因为他听话,只是盛世开明,立一个温厚的君主要比一个嗜杀的君主划算,兄弟手足可以最大限度的不被波及,父皇最喜欢的傅森也可以接着得到重用,接着延续着傅氏皇族的血脉。
但英明如他的父皇,还是抵不过老眼昏花,可以说是完全看走了眼,傅忌温厚,是因为那时做太子不温厚就要被废了,只能表现出兄友弟恭的模样来。
好不容易等到父皇驾崩,等到他穿着龙袍登基了,他的兄弟傅森也成了国相了,傅忌那点原本就不怎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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