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当然是从小养比较容易培养出感情,直接养成年犬当然很难养熟,所以这个认主的过程要看运气,运气好了或许短短几天就能建立心神联系,运气不好养几十年都未必能建立起心神联系,唯一的好处就是这样收服的龙王,基本上百分百的能够战胜其他的龙王。
第三种的方法最简单,但成功率更低,能有百分之十的成功率就不错了,不说一般很难碰到新老龙王交替的时候,就算碰到了,其他的那些地行龙也不会允许人类轻易的靠近新龙王的。
但丁宁却是个例外,天灭在手,地行龙对其敬而远之,甚至宁愿违抗命令都不敢靠近他,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地师们一般都是采取第一种方法,毕竟第二种要赌人品和运气,而第三种则是要走天大的狗屎运才有可能遇到。
也难怪皮木尔一脸的羡慕嫉妒恨,哪怕只是一个机会,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丁宁挑了挑眉,这还真是送上门的大礼啊,收服一群地行龙,不说它们能够自行探矿寻宝,就光是它们每天排泄出来的精矿,都是一笔天大的财富,不管成不成,总要试一试的。
当即毫不犹豫的上前一步,在新龙王浑身绷紧的警惕状态中,划破手指挤出精血喂到它嘴里。
一滴精血入口,新龙王明显的浑身放松了下来,隐隐流露出一抹渴望之色。
丁宁心里一喜,看来有门啊,毫不犹豫的挤出第二滴、第三滴……不停的滴入它口中。
新龙王头上的黑色龙角很快就散发出淡淡的金色光泽开始了进化之旅,还惬意的扭动了一下身子,讨好般的用它硕大的脑袋蹭了蹭丁宁的胳膊
。
这么快就建立心神联系了?似乎没有《虫经》上所说的那么难啊!
丁宁愕然的发现自己的精神海中竟然多了一道陌生的印记,隐隐传递来龙王的欢欣喜悦之情。
皮木尔嫉妒的脸都黑了,尼玛,这是什么狗屎运,竟然这么简单就收服成功了。
丁宁却恍然想起自己的血液中可是充满着浓郁的生命能量的,别人可能还要用珍稀药材为新龙王固本培元补充元气,但他的血液里所蕴含的生命能量,绝对是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死角的补充各种营养,比什么天材地宝都要补,也难怪新龙王会那么主动的认主。
想到这里,丁宁心中突然一动,根据《虫经》记载,地行龙虽然现在退化成只能在地底行走畏光畏火的黑暗生物,但体内却实实在在是含有一丝稀薄的龙族血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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