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财政收入,诸侯国对于土地制度也开启了变革,由井田制开始转变为按土地亩数缴税,在逐渐转向按人头数目缴税,这就进一步促进了户籍制度的完善。管子·国蓄篇》记载:以正户籍,为之养赢,这证明了齐国也有了这种制度,而《商君书·徕民》记载:(韩魏)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这更证明了三晋也有了户籍制度。
秦国户籍登记的主要内容。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商君书·去强》
根据上述记载,秦国户籍要登记的主要内容,就是这十三种数据,国君只有对这些数据明晰,才能做到真正的强国,不然自己身为国君,却对自己管辖的范围,一问三不知,又怎么会是明君呢?
我们言归正传接着说户籍,商君书的记载,其实也只是反映了户籍内容的一个方面,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其中《封诊式》记载: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妻子曰某,亡,不会封,子大女子某,未有夫,子小男子某,六尺五寸,臣某,妾小女子某,牧犬一,幾讯典某某、甲伍公士某某。此外,还记载了年龄、身高,健康状况与婚姻状况,尤其是户口上人员的登记顺序,是按照户主、妻子、孩子,并且孩子登记的顺序也是按照出生时间的早晚,而无男女之别,这点与我们现在的户籍制度并无差别。
秦国户籍制度的变通性。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境内》
战国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还具有了很大的变通性,比如上述引言,则是反映了这点,有出生的人要记录,有死去的人,那就要被划掉,时时刻刻主张用户籍制度反应最为真实的情况。此外,秦简《法律答问》记载: 甲徙居,徙数谒吏,吏环,弗为更籍,意思是说甲想着要迁居,必须要先申报,如果管户籍的官吏推脱不给办,甲擅自迁居了,那么不仅甲要受到处罚,而这名官员更要受到二倍于甲的惩罚。
秦国户籍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秦时以谪戍边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过、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发,又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汉书·晁错传》
秦国的户籍登记内容被后世效仿,一般都是以户口的多少为主,然后载有土地、财产、贡赋等内容,从汉朝一直到唐朝,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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