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公堂上,与他争执了起来。那个县太爷和他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颠倒黑白,竟然说我是泼妇骂街,咆哮公堂,逼我当堂用房屋抵押,赔偿南世昌五十两银子的名誉损失费,然后,再命令衙役将我用乱棍打出了公堂,现如今,我的丈夫死了,且又无儿无女,房屋也被官府强行上了封条,做了赔偿抵押,我状告无门,无家可归,投亲又遭人嫌弃,亲戚家人都谩骂我是一个扫把星、克夫相,是不祥的女人,无人敢收留我,万般无奈,我只好流落街头,沿门乞讨,遭人低眼下看,残羹剩饭,食不裏腹,山穷水尽,居无定所,我被逼上了梁山,走投无路,只好选择上吊自尽了啊!呜呜呜呜……。”
说到这里,悲伤逆流成河的李婉婷竟然不顾羞耻,一把掀起来自己的衣服,让汪明荃看她身上的斑斑伤痕,说是被衙役打得。
看到了李婉婷身上惨不忍睹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汪明荃气得大喊了一声:“岂有此理!这天下,难道说,就没有王法了吗?大嫂,节哀顺变,官府既然如此,那这件事情,就交给我来替你办理好了!”
………………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南世昌被人叫醒,去乡下出诊,当他走到城郊一个偏僻之所时,忽然,从一棵大树上面跳下来了一个人,用一把短刀逼住了他。
南世昌忙说:“好汉,此时,前面白家村,正有一个重病号,等着我去诊治,性命攸关的事情,还请好汉行一个方便。只要你放过我,我把身上的钱财,全部给你,如果不够,可以到我济世堂去拿,我决不食言。”
来人正是汪明荃,他冷笑着说道:“南世昌,你个庸医,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吗?你去救人?说你去害人才对吧!”说完,不由南世昌分说,手起刀落,顿时鲜血四溅,可怜的南世昌,顷刻之间,就成了刀下亡魂。
做完了这一切,汪明荃像往常一样,将一块上面写着“恶人第九十七号”的木牌子,留在了南世昌的尸体上了。
做完了这一切,汪明荃好像没事人一样的扬长而去,回山神庙里打火造饭吃早餐。
仝庆和金鹰来寻找汪明荃,恰巧来到了这里,距离较远,来不及阻止,暗叫了一声:“不好,”急忙把冤死的南世昌魂魄暂且收留起来,静观其变。
天大亮了,汪明荃正在山神庙里吃早饭,忽然,听见庙门外边人声鼎沸,像是很多人正朝这边走来。
汪明荃大吃一惊,提着刀紧忙走出了山神庙,眼前的情景,却是令他惊呆了。
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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