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想了想,把自己有感写下的两篇短文插在这本书中,不知写的是否够好,但也是自己笔下的人物,故事。有时候,我们能从这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
《酒殇》
下雪了。
听着路上呼哧而过的汽车轰鸣声,溅起的雪水像是无情的打着我的脸。
哈勃送我一本认为可以改变的命运的书,我死都难以承认,竟是自己写的。
原本打算把留下破旧衣服清洗干净,放在捐赠箱中,顺便把那本看完的《围城》也送出去。吞吐出的烟气就像把屋中干燥的气息沾染浑浊。我干裂的嘴唇下,盯着数根没有剪切完毕的胡须,自嘲一下,并嗡嗡的电动胡须刀作响,卷起自己的格子衫衣领。
父亲来电话了,让我早点回家过年。
我堆起笑容,回答道会的。
年前的最后一次聚会,定在露阁饭店。冒着旧年最后几天的一场雪水,沾湿了我的领肩。我裹着棉袄,就像企鹅一般躲在人群中。抱着酒瓶的醉汉,身上的衣服挂出了冰溜子,潇洒的在人群走着,他哼唱的是年代久远一点的柳琴戏,嘴里还呸了一口,对着人说喝了。
我不作停留,提前到了饭店。
人影攒聚,人气的蒸腾瞬间吹散了还有雪的冬,有人比我先到,他戴着圆框金丝的眼睛,身披黑色羽绒大衣,脚上的皮鞋,摩擦着地面叮叮作响。我叫到他的大名,李天民。就知道他僵硬的把脖子转过来,我带着笑意,“我说该不该呢?”
我问他,他就挽住我的手,像未成熟的孩子,念叨从昨天到今早的经过,“莫不是带着轰隆满声机器嘶吼着刺激耳膜,暗淡无光的看着机器重复进行的一系列加工。”
我想让他换一个工作。
“不必了,不必了。”他急忙摇头。
到了点就会坐满的桌面,恰然缺了一半,不由自主的脱下笨拙的棉袄,等着饭菜一齐,没人想要动筷子。还是在服务员催促下,抱着米饭吃了起来。
“吃这个,吃这个。”
李天民一个劲的催促着,像是一个老好人,把我的饭碗填满。
一顿饭菜下来,说的话也只是停留在嗯,啊,好等词汇上,却当那接了电话的人都捧着饭碗,默不作声。
我第一提出了散场,而门前的结账群中叮铃铃的响着平摊下来钱财的红包。这段时间我才松气逃开。
送我离开的李天民忙的一身汗水,但是开心的陪我走回住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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