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以为追兵是高级剑士的层次。
等约翰跑近,李尔才确认追来的只是中级剑士。
李尔早在路上给次元袋的魔法弩填装好破魔箭,手中不是星空之光,而是加持高等洗剑术的长剑。
约翰看到李尔后,没有直接动手,而是在五十多米外绕了一个大圈,堵在李尔逃跑的路上。
李尔暗骂好狡猾的家伙,保持这么远,他的魔法强弩毫无用处。而且约翰是阻拦而不是追杀,那就说明后面还有追兵。
李尔根本不认为食人者家族会放过自己,所以得出最正常的结论——那七个人先让中级剑士堵截自己,其余六个人慢慢过来,就如同狩猎,贵族最喜欢把猎物逼进绝境然后玩弄。
李尔向约翰逼近,而约翰则后退,永远保持越四五十米的距离。
约翰一句话也不说,露出一种戏耍猎物的愉快神情——他内心不愿意杀李尔,但他是唐娜父亲的家族骑士,和杀害一个位高权重的敌方贵族比,背叛主人才是更严重的事情。他决定出手后,就不再瞻前顾后,只把李尔当成一个必死之人,而不是尊贵的封地伯爵。
李尔一边跑一边盯着约翰,但约翰不攻击,只保持距离。
李尔仔细观察这个中级剑士,很快看出对方的底细。
约翰三十五六岁,腰板挺直,头发整齐,衣着干净,完是一个合格的贵族侍卫。
“面部皮肤细嫩,手指保养得很好,证明他近几年没有在恶劣的环境生存;在这个时候还刻意保持优雅,证明他接触贵族社交多余接触战斗;他的剑鞘没有磨损但明显有些年头,打理得干干净净,证明他这些年没有经历过野外生活;现在剑仍然没出鞘,和他的眼神一起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由此可见,他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城镇安全环境的家族剑士,过去或许有过磨难,但近十年来却养尊处优。”
李尔在晋升伯爵后,助手华森教他的第一课不是学习贵族礼仪,而是在最短时间内判断出一个人的大体身份和经历。
不懂礼仪是粗鲁,不会看人则是愚蠢。
当一个人强大到一定程度,粗鲁会衍生出自然美、真性情、诚实、耿直、不拘小节等等多种意思,但愚蠢永远是愚蠢。
李尔继续奔跑,却讥笑道:“原来是个家族娘们,怪不得躲得远远的。你长的很俊美,请允许我冒昧猜测,你身上最珍贵的地方是屁股。”
是个男人都无法忍受轻视和这种侮辱,约翰不客气地同样以舌剑反击,轻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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