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儿成了子龙廉颇的累赘,可是我的腿脚已动弹不得,方才顶天立地的气劲下去,身体早就超越了极限。焦急之间,大鬓角一行人已经走到了我的跟前,迎面就是一脚,直接将我踹飞三四米。我的背磕到了一块条状的石头,胳膊也嚓啦一声被划破,大脑一片混乱,来自各个部位的神经信号疯狂地涌入中枢,造成了大堵车。大鬓角不饶,快步走过来,一只手捏住我的脖子将我吊了起来,另一只手则变化出许多奇怪的拳法,轰击我的腹部。
“要不是郡主特地交代留你一条命,你以为你真的能撑这么久?”
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穿着卫衣的小个子嘟囔道:“唐哥,我的武魂被打没了,您可得再拨给我一个呀。”
大鬓角不屑地努了努嘴:“你小子也不是带武魂的料,上次武王的脸色就很不好,你给我注意点儿。”
话说到他脸上,这些小个子有些挂不住:“唐哥,我对王爷也算是忠心吧。”
“行啦行啦,一边儿待着去。你就到山口放哨,别让协会的人上来了,快去。”小个子得令,欠了欠腰,一步两步地向山口挪腾去了。这边大鬓角的眼光仍旧极恶,不过他最终扔下了我,也许是因为小个子提到郡主的缘故。
我躺在凹凹凸凸崎崎岖岖的山地上,歪过头望着山顶中心的战场。二位将军果然为我分了心,廉颇力战五将,金刀一次次划破夜空,可是光彩越发地暗淡。我这时看到他的两条腿均已经被敌将的长枪刺穿过,被鬼血染黑了一大片。他咆哮着,眼光锋利如刀,眼角淌着火。他的盔甲,他的每一寸肌肤都融入了符文之火,金光烂漫,璀璨夺目。他是一头金色的狮子,他应该是这方武魂的草原上,最大的领主。他是我爱的爷爷。
工地之战时,我就把廉颇当成了自己的爷爷。虽然在表面上我是他的主公,或是他的挚友,可是在我内心的最深处,我是他的孙子。似乎这样我就可以骄傲与自豪,似乎这样我就可以分享千年的荣光,似乎这样我就可以磨去现实里那个虚幻的已故的影子,就可以得到那种慈祥与温柔······
“廉颇——”
我呐喊着,迫切地希望得到他的回应。泪水已经决堤,由他的泛滥我无法看清任何的东西。我只看到一个金色的影子在一片斑斓中高傲地起舞。
“颇在。”
“云亦在!”
冰蓝的影子跨越了无数阻隔,终于与那金影靠在了一起,我想他们的背或者肩膀,应该有一瞬相贴过。
“真是可惜了两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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