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别人准备做一些不法的事情,当时,就地格杀他,是没有罪过的。
这就是秦国对于入室,或者进车挟持之类的罪犯的法律,简单,且粗暴得吓人。
这一条,不属于盗律,而属于贼律,也就是说,像这样进入别人家中,拉扯别人收高利贷什么的,都是与杀人犯等同的罪过。
当场杀死他,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之前问题上所说的乙,最开始只是偷窃,这时候如果甲直接杀了他,是有罪的,杀刑人,不会死罪,但至少会罚为城旦。
但乙在被主人发现的时候,还反身搏斗,还拿着狗,偷窃就转变成了抢劫,这就属于贼律当中的“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在秦国,如果一个人入室盗窃了,主人来抓你,你可以跑,但绝对不能动手,动手的话,打死你,就白死了。
“然也。”石木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竹简放下,欣慰的对着张仲说道。“十数日间,你已将捕律,贼律学完。”
石木起身,自身后的简架上拿下几卷竹简,递给张仲。“杂律,囚律,徭律的内容不多,吾最近恐怕也将有事要忙,汝便自己学了。”
“唯。”但既然问到这条法律,张仲便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要是有人劫持别人拖回自己家中,杀掉,岂不是逍遥法外了?
“但仲有一事不明。”
“但说无妨。”
“牵人于室,杀之,反诬其入宅舍而杀,如何?”
石木嘴角轻轻勾起,随后开始大笑,他眼中满是赞叹,像是老师看到自己最优秀的学生。“汝能想到这点。”
“很好。”
“我且问你。”石木再次坐下,对着张仲反问道。“百步之内,有不法之事,见而不救者,何论?”
在秦国,见义是必须勇为的,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劫持黔首,百步之内见死不救的,都要受罚。“当罚二甲。”
“里中设里正,里典,里监门,里中有外人出入,监门不问,有人呼救,里众见而不救者,何论?”
张仲有些明白了这些问题是什么意思。
秦国的里设有里正,里典,里监门,里监门有看见外人上去盘问的职责。
而里中有人呼救,听到了而不去查看,看到了不救助的,都要受罚,但秦国并非什么都不考虑就直接处罚,如果,你不在家,没有听到呼救,是可以不受罚的。
但像是里正,里典,里监门这些里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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