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说,刑罚体系中,便可以沿袭先前刑罚体系的基础,同时减少对体之刑的适用范围,可以加大对劳役之刑和财产之刑的使用。”
“哦……你是指生命之刑?”
“对,没错先前的具五刑、车裂、凿颠、抽胁、镬烹这五种酷刑本就是依据前朝而制定,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国!”
“有理,所以我以为适当的加重劳役之刑,即限制罪犯自由并强制从事劳役这种刑法但是可以考虑。”
……
如此一来就是半夜时间过去。
但是也是论证了刑事方面律法的可行。
便由余文执笔,天玄口述开始记录在玉笺之上。
……
“第二,耻辱之刑,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损害体及鬓发胡须均属不孝行为,髡刑、耐刑。”
“第三,份之刑,剥夺违法者官职爵位等份地位,废刑、夺爵。
“第四,财产之刑,罚没财产之处罚,赀刑、赎刑、没刑。”
“第五,流放之刑,强制流放者迁徙到指定地区,不准擅自迁返原处的刑罚,包括迁、徙、谪等。其一有罪流放、赦罪流放、无罪流放。”
“嗯,写好了!”余文对着天玄说道。
“既然如此,那余文兄先歇息一会,完了我们继续。”
“也好!”
两人便端起茶盏,各自泯了一口,歇息起来。
片刻时间后,二人便继续忙碌了起来。
“刑法适用范围,为了各级官吏有效地运用刑法手段,更好地发挥其打击犯罪的职能,巩固**集权统治。”
“第一,刑事责任年龄与时效的规定,对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与时间效力,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免予追究或依法减轻刑事责任;成年人犯罪后死亡或受到赦免,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区分故意与过失的规定,依据犯罪主体的主观动机,将犯罪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前者从重处罚,后者从轻处置,有时还构成不同罪名。”
“第三,加重刑罚的规定,对累犯、五人以上的共犯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加重处罚。”
“第四,减免刑罚的规定,对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消除犯罪后果者酌减免刑罚。”
“第五,诬告反坐的规定,对故意诬告他人者,以所诬陷的罪刑进行处罚。”
“第六,犯罪连坐的规定,犯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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