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做出来的饭不仅颜色不好看,就算是吃上味觉也不是那么的美味。
不过,陈新改良的他们每一天的早饭确实是很有意思,它将馒头和鸡蛋还有咸菜夹在了一起,做成了一个简陋的肉夹馍,虽说这样子吃起来在外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地方,它们吃起来却无比的香。
往馒头中间加上一些辣椒酱,会变得味道更加的丰富,这已经是他们这么长时间以来吃到最好的东西了。
“我说,老头子,你原来待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难道真的就是每一天靠着吃这些泡面来过日子吗?”
“谁跟你说我原来一直待在这里的,我原来也只不过是隔一段时间回来看一下而已,自从老主人走了以后,我再就没有长时间待在这里过了。他曾经也是一个热爱飞行的人,只不过是玩的太开心了而已,比我先走了一步……”
每一次提到老头子的上一个老主人,他就会满心欢喜的向别人炫耀着它的老主人有多么的厉害,似乎他的老主人曾经对他不仅好,而且对周围的人也很好。
“我说你怎么那么喜欢你的老主人啊,我看你每一次提起他的时候,都兴奋的抑制不住你的表情了。”
陈鑫一边笑着一边看了看老头子的表情,果不其然,他现在已经抑制不住了。
“你们根本想不到他有多好,他曾经是一个伟大的飞行员,在战争时期,他多次带领着自己的机队轰炸敌方的阵营,而且将敌方的飞机给轰炸下来无数架。”
老头子一边说着,一边似乎回忆起了战争年代的艰苦岁月,不过尽管是那个时候,他也是一直和他的老主人待在一起。
“我曾经就只不过是一个仆人罢了,我从小就被卖到了他家里,他一直待我像亲兄弟一样,有什么好吃的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吃的,不过我们两个人的主仆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
老头子还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他十分讲究诚信和忠义,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为了别人的仆人,就算别人和自己关系再好,那也一定要遵守这个诺言。
“老主人他特别喜欢当兵,他的梦想就是作为一个伟大的军人为国家出力。不过正好赶上了战争年代,他的父母可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的。”
老头子一边说着,一边擦了把眼泪,他似乎想起了自己那个老主人做的愚蠢的决定,有一些心痛。
“我当时就不应该让他去参军的,他当时硬拉着我,让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参军,于是我们两个人都成了一个光荣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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