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是面包的主人,她很爱面包,也喜欢面包身上那股子狗味,但即便是沈霄这样的绅(bian)士(tai),也不敢掀开面包的趴耳朵,去闻它耳朵里的味道。
那酸爽……我滴妈耶!
可简州猫竟然喜欢得不得了!
它死抱着面包闻个不停,仿佛面包是一个会行走的巨大猫薄荷,一闻误终身,再尝失神智,它死死趴在面包身上,任由面包怎么甩都不肯下来。
沈霄叹为观止。
其实,面包受猫咪喜爱的特性,沈霄很早以前就发现了。
面包不仅受小孩欢迎,受其他狗狗的欢迎,还特别受野猫的欢迎。
经常带着面包在小区里逛的时候,经过某些野猫群集的区域,平时那些见着有人带狗经过就立刻逃进草丛里消失无踪的小野猫,在见到面包出现的时候,全都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前、后、左、右……全方位将面包包围了起来。
那虎视眈眈的感觉,连沈霄都觉得瘆得慌。
而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面包就会假装对路边的野草有兴趣,任由沈霄如何催促,它都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往后退(毕竟前有猫,后也有猫),甚至不敢抬头对那些猫咪对视。
它装作没发现自己被包围了,自顾自化身为一只小绵羊,在草丛里闻来闻去,就差没对沈霄说:我爱吃草,吃草使我快乐。(……)
沈霄不止一次地想:到底为什么,面包会这么受猫咪的欢迎呢?
它闻起来,跟别的狗味道是一样的啊?
还是说,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人类闻不出来,猫咪却能分辨得清楚?而面包身上的味道,恰好戳中了猫咪喜欢的点?
沈霄无从得知。
但她想:面包被猫咪喜爱,总好过被猫咪厌恶吧……?
起码她借住楚云谏家的这些天,应该不用担心楚云谏的猫会跟面包打架了。
结果她刚这么想着,不堪骚扰的面包便绝地反击,张嘴啃了简州猫一口。
沈霄:“……”
虽然面包并没有真正的咬伤简州猫,但这一反击,两只毛孩子就开始你来我往地打起架来,面包在光洁的地砖上疯狂地踩来踩去,那声音就像是有人在跳踢踏舞。
简州猫挂在面包脖子下面,被面包甩得不停在地板上摩擦,然而即便如此,它也不肯放开面包。
于是面包就这样拖着挂在脖子下的简州猫,疯狂地跑出了走廊。
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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