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主事的,三两个记账的,以及七八个守卫粮仓,以防匪盗窃贼光顾的青壮,怎么都是要养的。
十几号人,哪怕只是包吃,一个月就是二石粮食。
从秋收到第二年秋收,一整年的时间,光是这十几号人的吃,就是三百来石,将近万钱的成本。
这还只是吃。
守卫粮仓的青壮,不得隔三差五改善伙食,逢年过节再发块肉、扯块布啥的?
负责记账的,好歹也是精通数学的技术人才,光包吃,人家肯定是不干的;
怎么也得再开笔工资吧?
至于主事——如此重要的是,不是自家人来做,那肯定是信不过的,起码也得是沾亲带故。
自家人,还是有点本事,能做一仓主事的,那就更不能亏待了吧?
好。
到这里,一项一项算下来;
假设一个商人初涉粮食市场,从今年秋收开始入局。
建造粮仓花去二十万钱,又花了五十万钱买粮,而后又是大几万钱的人工成本——从今年秋收到来年秋收,总成本已经高达八十万钱!
而且,这还只是手里花出去的钱,还没算资金成本。
何谓资金成本?
这八十万钱,哪怕什么都不干,就只是借出去收利息,那也能收回来起码一百万!
也就是说,这个商人入局粮食市场后,第一年的总成本,将达到骇人听闻的:一百万钱!
到这里,其实也就不难理解过去,在刘荣力主粮食官营之前,粮商们为什么要那般不顾体面的哄抬粮价,甚至以进价的两倍、三倍往外卖粮食了。
——成本很高!
五十万钱买回来的粮食,存着慢慢卖一年,总成本却高达百万!
这就等于说,每石三十钱收上来的粮食,哪怕每石六十钱卖出去,也只是不亏本。
分儿逼不赚,白忙活一年,与其废立折腾一整年,还不如一开始就把钱借出去,舒舒服服躺在家里等着收利息。
五十万买入,总成本百万,最终若是不卖个一百二十万到一百三十万钱,那就根本算不上赚钱了。
平均到每石粮食,就是三十钱每石的价格买入,至少要卖到七十到八十钱每石左右。
但事实却是:太宗孝文皇帝年间开始,关中的粮价,常年被压在六十钱上下,但凡有一点超过六十钱每石的苗头,少府内帑就要下场宏观调控,撒粮平抑物价了。
所以,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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