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看着你。”
他说完,我抿抿唇,“你可以走了。”
这边儿宠乾点头,拿出来探测仪。扫了扫才道:“成,他现在一人在里头,我先走了。晚上我来找你。”宠乾走后,我去屋里头。迟琛住的是单独的别院,里头一个人都没有,监控也被宠乾破坏,宠乾能大摇大摆带我过来,势必表明了安全。
没敲门,直接进去。
屋内,迟琛在写字。好在他还没换红袍,房间开了灯,照的暗色衬衫上泛着浅光。
执笔的手修长如玉,写个字也写的妖娆万分又雷霆万钧。待我走到他身旁时,他搁笔在侧。似远山的俊黑长眉下,黧黑的眸闪着褶褶光辉,声音淡淡的,“吃饭去了?”
他这般说,我才想起我还没吃饭,但我还是点点头,他能骗我,我也骗他说我吃饭了。只目光扫向那字,心一收----
是《凤求凰》。
都说字如其人,半点不假。迟琛的字苍劲有力,回旋中又飘逸若仙,龙飞凤舞的气势如虹。
“写给我的?”
我询问他,他勾勾嘴角,不否认也不肯定,就朝我走来。
宠乾的话还回荡在耳边。
我站在远处,看他走来,我该怎么描述我对迟琛的感觉?就说被从窗户扔出去之前,那时他承认了,他是我的。
这段时日的相处和以前不同。若是以前,他不肯承认喜欢我,也就罢了。
可现在他承认了。却又转头却要去娶别人,还不许我闹……尤其我这肚子里,还有个小王。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开心。
他该与我知会一声。
可现在,他能把苏小白弄来,还故意骗我是小十,显然他有大事要做。
我无法询问。
这般询问等于出卖宠乾,何况,我说了,要信他。
就赌上我肚子里的小王八蛋!
他走到我面前时,伸出手。白皙的手掌心,带着一个疤痕。全身上下就这掌心一个疤痕,墨黑的眸一如既往的安定沉着,什么异常都看不出来。
我握住他手时,他拉拽着我到怀里,直接抱起来。
“面皮怎么揭的。”
说话声音淡淡,听不出喜怒来。
这仿佛什么事都没有的云淡风轻样儿,仿佛最寻常不过的一天。我搂着他,言简意赅就一个字:“热。”然后我挑眉反问,“你那疯子呢?”
他也惜字如金的答:“走了。”屋内什么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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