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警察来到家门前,我不敢开门。将密码告诉了警察,他帮我开了门,一个重物顺着门掉了出来——居然是死掉的科长!
于是我被带到了警察局接受盘问。经过调查,原来科长并不是跟踪狂,他是通过物业保安才知道我住在哪个房间的。
警察怀疑我指使别人杀害了科长佯装受害者。我莫名其妙,警长步步紧逼,说在现场不但有科长和别人打斗过的痕迹,还有许多男性用品,所以他们怀疑我根本不是一个人住。
我脊背发凉。
由于没有确切的证据,警察将我放了。第二天来到银行,我不出所料被上司开除了。
回到公寓楼下,我询问保安能否查看监控,我看了电梯里的监控并没有奇怪的地方。
“我能看一下我住的8楼楼道的监控吗?”我问道。
然而保安告诉我楼道里装的监控都只是模型,因为物业认为只用在电梯里装监控就够了。
我心有疑虑回到死过人的公寓房间,感到极度的不安,叫保安上来检查了一遍屋内的情况才稍稍放下心来。虽然上次看的那间出租屋房租很贵,现在我又失去了工作,但是这里的确待不下去了,我咬牙签下了那家房子。临走前打扫卫生,我在柜子底下发现了一张这个公寓内部房屋的电子门禁卡。联想到警察说的“男性用品”,我猜想这也是凶手留下的,他就是这栋公寓的住户!
我拿着这张卡在整栋公寓里开始一家家的试探,看这张卡能打开哪一个房间的门。当试到621时,房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吧嗒”,门应声而开。
我走进屋内,看到这里布满灰尘,仿佛很久没有人住过。桌面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个年轻的女孩,照片下还写着“李成恩,2015。10。3”。我在桌子上一番翻找,还找到了李成恩在我之前工作的银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
在这里我没有什么朋友,唯一能叫出来分析状况的人也只有黄泽业了。黄泽业提出了两点设想:第一,李成恩就是藏在我家的人,那天晚上她被科长发现,她在杀害科长之后不慎遗落了自己的房卡;第二,科长有李成恩的门卡,那天搏斗的时候不小心掉了出来。
但是我都觉得不合逻辑。黄泽业通过我给的李成恩的信息,将她最近的刷卡记录调了出来,发现她好像每天都在我家附近的便利店买同一样东西,价格是三千二百韩元,而且买东西的时间相差不大,这个人就好像有强迫症一样。
我打起李成恩留在银行的电话,打了好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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