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小身板养好、把情况摸清楚再说。药力上涌,她带着满腔的疑虑浑身的伤病再次沉沉睡去。
好在她年轻,恢复得挺快。几日功夫,身上的小伤都愈合结痂,病也好了大半,有力气走动。
然而,无论她如何设法,都找不到原主的任何记忆。
任她如何胆大,孤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周遭是陌生的事情陌生的人,不安与忐忑始终萦绕心间,让她不得不小心翼翼。
这几日,她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叫做“许三春”,管哑巴妇人叫“哑娘”,是哑娘在投奔兄嫂时捡到的孤儿,便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养了起来。
这里的语言和她熟悉的普通话完全不一样,所幸,也许是用了原主身体的缘故,她能听懂这里的话。
如今是大商朝的嵩烈四十八年春末,这个地方叫田台乡。只是,此大商朝非她所知道的夏商周的那个“商”,那个商朝绝不会有棉衣银饰。这里穷乡僻壤,为了不被怀疑,她也不敢再多打听什么。
那个胖妇人就是哑娘的嫂嫂汪氏,她男人许金水正是哑娘的哥哥,在盐场里做管事,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头目,手下管着十多号人。
在这个家里,还有汪氏生下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对做短工的母女。
然而,她算是看明白了,哑娘和她两人,在这个家里就是不用开工钱的奴仆。她这一病倒,哑娘肩头的担子便更沉更重。
那对兄嫂,压根没把哑娘当做亲妹妹看待。认为提供了让她们母女落脚之处,就活该给他们做牛做马来报答恩情。
哑娘端了一个粗陶碗进来放在桌上,比划着:“来吃了补补身子。”
相处了这几日,许三春虽然没有原主的记忆,但十分用心地去记去揣摩哑娘的手势,能看明白个八九不离十。
这碗鸡蛋羹蒸得金黄,上面还稀罕地放了一小勺猪油,几颗青翠欲滴的葱花洒在上面,散发着香喷喷的气息,看得许三春肚子里馋虫直冒。
太没出息了!什么时候,一碗蒸蛋就能让自己馋成这个样子?想当年,姐姐我还嫌食堂里的红烧肉太过油腻。
许三春叹了一口气,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
“谢谢哑娘。”道了谢,她几下便吃得精光。
刚搁了碗,汪氏的女儿许兰进来,看了一眼空碗,拔高嗓音道:“哟,我说你们大白天的不干活,在屋子里偷偷摸摸做什么,原来在偷吃鸡蛋。”
“什么偷吃?!”许三春压抑了几天的怒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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