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般闲聊了几句挂掉了电话。因为他直觉中已经认定这件事不怎么光彩,作为公司的一员,在面对昔日同学的时候,他不由得采取了隐瞒和不宣之于口,既是为公司考虑,也是为自己的荣誉考虑。
静坐一会儿,他自己在网上查起了法律和案例。本科时选修过一门法律通识课,虽然是为了追妹子才去的,但好歹也听了几耳朵。很快他便搜到了刑法中的一些法律,也有几个似是而非的案子,他心中的不安越发多了。
他想起了大学时学到的计算机伦理规范,想起了美国计算机协会提出的“计算机伦理十诫”中的部分内容:为社会和人类的美好生活做出贡献、避免伤害其他人,也想起了以往打比赛作培训时前辈们对大家的告诫:别犯法,技术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他眉头越皱越紧,渐渐将目光放在了屏幕上的两款罪名上: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他低下头,想到Wind不容置疑的要他去做一件明显既违法也缺德的事,这明显是在抹黑他所引以为傲的天分和技术。可是他又是他的老板,跟他在这件事上唱起反调真的好吗?一时间,在这件小小的会议室里,他陷入了惶恐和无助中。
他忽然想到之前打比赛时候队里的一位队友大哥,比他年长十来岁,如今已经是一家技术安全公司的老总,以前在队里的时候关系还挺聊得来的,对他也多有照顾。犹豫一会,他将电话拨了过去,简略说了自己的困境和纠结:“我当然不想跟我领导对着干。但现在这个事,似乎明显是违法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拒绝呢,还是装模作样稍微干一干应付一下。还是我想多了,其实没那么严重?”
队友大哥听了说道,等我问问认识的律师。十几分钟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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