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安排的好,杨志兄弟也立了大功!”
宪兵队,是王松整理起来的新军种,刚开始主若是为了维护队伍里面的纪律。宪兵的意思就是军事警察,是后世世界上多数国家军队的正规常设兵种。主要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组织军事法庭。是名副其实的军队中的警察。
宪兵和战兵一样,都是一支军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过宪兵通常的任务不是与敌人作战,其职能主若是维系军纪,约束其他军人行为举止,处理军队中的各种刑事事件,特别是军人的违犯军纪的事件。地方政府无权干涉军人犯罪事务,这些事务是宪兵的职责。
宪兵制度起源于法国,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1337~1453年),为确保参战部队内部的秩序,隶属于陆军总司令的两个元帅任命了一名宪兵队长,领导一支由几个骑兵中士组成的队伍,专门负责处理违犯军纪的军人和雇佣兵,人们称之为“元帅的宪兵队长”,开了法国宪兵在军队中执法的先河。随着拿破仑的军队横扫欧洲,宪兵制度也传到了全世界。
军国主义时期的岛国,宪兵的权力是绝大的,1899年岛国颁布的宪兵令”里指出:“宪兵为陆军兵科之一,受陆军大臣管辖,职掌军事安全及军纪维护,兼掌司法警察之业务。”就因为日本宪兵兼掌司法警察业务,所以只若是涉及对异议分子的肃清,宪兵都“责无旁贷”。在1923年的岛国的关东大地震后,日本左派思想家大杉荣,就是被日本宪兵队给全家灭门了。而在二战时期日军占领区,宪兵更是充当了搜捕镇压抗日分子的主力。
在忠义军当中,宪兵的主要职责是:
1、军事纪律纠察职能。
2、守卫一切重要军事设施和重要目标。
3、镇压任何不稳定引起的骚乱,暴乱;维持秩序。
4、对外作战任务。任何条件下,宪兵都有和普通士卒一样的作战义务。
宪兵队由马武担任队长,林文杰和另外两个老兵担任副队长,这几人都是参加过杀熊岭战役的老兵。宪兵队共300人,100人主要执行警卫任务;100人,主要负责执行整体安保任务,驻守在各处重点场所,如炼铁工坊、火药厂、兵器库房等处。另外100人就是军事纪律纠察大队,也是100人,找就是针对军中的士卒。
自从这宪兵队成立以后,不但营中的保护措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就连军中的风气也焕然一新。那些平时桀骜不驯的军官们,一个个的也老实了下来,谁也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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