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刚才是谁说的我不会做饭的?”
宫铭自知理亏,舔着脸说了几句好听的话:“这不是我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这样吧,为了惩罚我今天的错误,就罚我把这几道菜通通吃光光,怎么样?”
看着耍赖的宫铭,秦欢也不生气,抿唇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找到了一段录音打开:
你做的饭要是能吃,我以后跟你姓!
宫铭脸上的笑容跟着就僵硬了,他咧着嘴,表情看起来有些尴尬。
“别忘了,这可是你跟我打的赌,愿赌服输。以后我就喊你秦铭,哎,其实秦铭这个名字,我感觉比宫铭还好听哦。”
说着,秦欢便笑的像一只没心没肺的小狐狸。
好吃的当前,宫铭也不生气,左不过就是个名字,随便她怎么喊。
大不了他不答应不就得了。
晚上六点,程慕和从公司下班后,并没有回家,而是打开去了距离宋初一家不远处的一家超市。
他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转了一圈,买了毛巾,牙膏牙刷,睡衣,拖鞋。
经过生活用品专区的时候,还顺手拿了一盒内裤。
他已经做好了不要脸的打算,有句话其实说的很好,山不就我,我就山。
在宋初一没同意重新跟他在一起之前,他就住在她这里,直到她答应重新跟他在一起为止。
用的东西选好了之后,程慕和又去了零食区。
上大学的时候,他记得宋初一最喜欢吃零食,每次他们去超市买东西。
回来的时候,拎着袋子里的东西,有三分之二的东西都是给宋初一买的零食。
以前他总会说吃零食不健康,会发胖。
可在一起那么久,宋初一的身材就像是定了型一样,除了该大的地方大了不少之外。
其余的身体部位还都和在一起的时候一模一样。
而且分开了这么久,要是吃零食可以让宋初一原谅他。
就算让他买下京城所有超市的零食,他恐怕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
不一会儿,程慕和推的购物车,就已经装满了。
逛了零食区,他又去了水果区,他记得宋初一最喜欢吃的就是榴莲。
不过他却从来不吃,不是因为榴莲不好吃,而是他实在受不了榴莲的味道。
他还记得他曾经问过宋初一一个问题。
为什么会喜欢吃榴莲,宋初一当初回答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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